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2023-03-09 16:19

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接受了深圳特区报记者采访。

张海波表示,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服务“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授权横琴、前海、南沙法院率先与澳门终审法院直接开展司法协助,协调港澳司法机构共同举办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今年2月成功举办了司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还指导广东法院顺利审结一批重大案件,妥善化解了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摄影:王辉)

读特记者:今年两会上,“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是广东代表团的“热点词汇”,广东在服务保障“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张海波:推进“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是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广东高院先后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制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和服务保障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等意见。2022年,在最高法院指导下,广东还出台了粤港澳商事纠纷司法规则衔接指引和法律专家协助查明域外法指引,统一大湾区内地法院审理涉港澳案件裁判标准。我们还推进大湾区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为2672名境外当事人“零成本”“跨空间”办理跨境授权委托见证手续,认证周期从30天缩短至最快5分钟。五年来,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案件9.1万件、海事海商一审案件8424件。

同时,我们还建立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跨境商事纠纷公正、便捷、高效解决。与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连续发布6批100个粤港澳跨境纠纷典型案例,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九市执业。助力打造“环大湾区司法服务圈”,建立全省统一的港澳调解员名册,聘请81名港澳特邀调解员,前海、南沙、横琴法院实现港澳调解员共享,依托社会力量和线上调解平台调解案件111.9万件。

此外,我们还制定《关于办理司法协助案件的工作指引》,近五年办结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8694件,涉外涉港澳司法协助案件平均结案周期缩短35%。广东自贸区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建立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的直接对接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协助效率。

下一步,广东法院主要抓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域外法查明统一平台、裁审对接平台、司法协助平台升级,构建衔接更加紧密、沟通更加顺畅、协作更加高效的司法交流合作机制;二是进一步简化港澳居民参加跨境诉讼活动的法律程序,让港澳居民和企业更好地进入内地投资、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三是加快完善粤港澳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推动三地仲裁机构、法律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等工作衔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整体效能和国际影响力。

读特记者: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请介绍一下广东法院在破产审判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张海波:推进破产审判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广东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市场主体救治、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职能作用。5年来,共审结破产案件2.4万件,依法出清7376家僵尸企业,167家企业通过重整恢复生机,其中包括7家上市公司。

一是打造专业化规范化审判格局。广州、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东莞、佛山、惠州等8个中院和2个基层法院分别设立破产审判庭,其他中院也设立了破产合议庭。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统一、分级管理、跨地域执业的管理人制度,出台了全国首个执转破审查意见,率先解决无产可破企业的破产费用问题,深圳率先开展个人破产试点改革。

二是提速提效助力企业走出困境。以缩减时间、控制成本、提升回收率、顺畅程序、促进债权人权利保障为目标,发挥司法指引功能,加强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适用,推行繁简分流、探索预重整制度,提高企业市场生存率。完善执行转破产等机制,探索出规范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制度等多项“广东经验”。全省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由25个月提速到1年以内,快审案件可在6个月内完成,上市公司雪莱特重整案,从正式受理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仅32天。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广州法院“办理破产”指标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

三是支持深圳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改革。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深圳中院上线全国首个个人破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督部门联合建立了破产信息联动公开公示机制,通过面谈辅导、听证审查、免责考验期等分流识别制度,防止恶意逃债等不诚信行为。深圳法院已陆续审结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各类破产程序全面适用。截至今年2月,深圳中院共收到个人破产申请1378件,启动破产程序96件,审结79件。

四是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升级。广东在省级层面建立了省政府牵头的“僵尸企业”出清工作联席会议、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办理工作联席会议,与省发改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出台《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在破产审判中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重整保留优质资产,提高企业持续经营价值。

五是探索跨境破产合作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破产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加强司法协助交流合作,指导境内破产管理人首次协助香港清盘人对香港债务人资产进行网拍。深圳年富供应链公司破产案获香港高等法院认可并提供司法协助,是全国首例破产管理人获准代表母公司对香港子公司全面行使权利的案件;深圳中院审理了首例香港清盘人向内地法院申请协助的森信洋纸案,这些案件都为内地法院与香港法院开展跨境司法协助提供样本。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在完善机制、规范规则、搭建平台、府院联动等方面聚焦用力,有效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读特记者:据了解,2022年广东法院民事案件收案历史性首次下降,请谈谈广东法院这方面的情况。

张海波: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广东法院坚持“关口”前移,让纠纷预防“实”起来,以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全面推进一站式建设,为群众提供分层递进、多元可选的纠纷解决方案,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

一是优化基层解纷机构布局。近年来,增设了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789个,网上巡回法庭189个,推广“庭所共建”“社区法官”“人民法官下村居”,实现了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与基层治理单位、网格员、调解员等有效集成。如广州法院打造“法治地图”,佛山法院联动地方党委政府建设诉前和解中心,茂名法院推动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全覆盖,河源法院积极参与“无讼乡村”创建,汕头、江门法院吸纳侨胞侨属深化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让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多车道”“快车道”。

二是推动化解涉诉纠纷联防联治全覆盖。通过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等程序衔接,畅通与行政机关、工会、侨联、妇联、行业协会等对接,推进道交、劳动、金融等领域纠纷一体化解决,各类重点领域纠纷解决实现实质化、精细化、专业化。全省法院目前有诉调对接中心160个,联动全省2455个专业调解组织、1.8万名调解员诉前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90余万件。2022年,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75万余件,占比36%,民事案件收案历史性首次下降。

三是提升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水平。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打造“厅网线巡”一体化诉服窗口,推动简证便民、集约服务、一站通办,145项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跨省域立案服务实现全覆盖,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的差异化多样化司法需求。全力打造“一号通办”,升级12368诉服热线办理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协作配合、限时办理、高效便民,为群众提供数据同源、标准一致的热线服务。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工作重点,注重纠纷的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提高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读特记者:2022年4月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噪音扰民”诉前禁止令,该案入选了“新时代推动中国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有媒体评论,小案件彰显了司法为民大情怀,广东法院民生司法保障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张海波:广东法院5年来审结家事、就业、住房、教育、保障等民生案件236.7万件。

一是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护。加强高空抛物、食品安全、破坏窨井盖等案件审判指导,维护好老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依法保障农民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利,为务工人员追回拖欠工资款81亿余元。审结涉房屋买卖、出租、装修、物业等纠纷案件61.5万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促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审结婚姻家庭纠纷32.1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371份,反对家庭暴力。

二是贯彻实施民法典,护航人民美好生活。完善民法典“以案释法”案例发布制度,开展“民法典百场庭审”直播,广州越秀法院审结的“高空抛物案”被誉为“民法典实施全国第一案”。在司法裁判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申请认定见义勇为案”等案件向违法失德者说“不”、为守法诚信者撑腰,涵养社会正气,浸润时代人心。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持续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451.7万件,执行到位7756.4亿元,结案平均用时从148天缩短到94天。推动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等39个部门深化执行联动,率先建立不动产全流程网上查控和查人扣车机制,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推广司法网拍,提高财产变现率,兑现执行金额2574亿余元。加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探索开展信用修复,发布失信名单166.1万人次,限制消费367.7万人次,促使71.2万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张海波: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刘悦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张露锋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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