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深圳鲜明的人文风貌——人文精神的深圳实践
邓辉林
2022-12-20 10:4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中华民族能够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薪火相传、顽强发展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中华民族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一个城市的传承发展遵循同样的道理,从初创、兴起、腾飞到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一以贯之的是城市人文精神。

经过40余年发展,深圳从边陲小镇蝶变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化大都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万余倍,发生了举世瞩目的沧桑巨变。

深圳在物质文明建设飞速发展的同时,城市文化建设一样铸就了奇迹,连续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深圳观念”播撒大江南北,广大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充盈,城市生态品质高位提升。城市全面发展、整体跃升,内外兼修、面面可观,与这座城市不断涵养的人文精神密不可分。

一、深圳人文精神的界定

不同城市的人文精神可能是相通的,其中有一些维度可以是相同的。比如,在我国努力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背景下,许多城市都体现出了“创新”精神。但当特指一个城市的人文精神时,指的是这座城市个性鲜明的精神特质,而不包括那些其他城市也会具有的人文精神维度,比如“民本”。

(一)人文精神的内涵

“人文精神”的表述频频见诸报端,但对这一范畴的论述却并不多见,尚未形成公认的定义。

有论者提出,“人文精神”是“文化的外在气质和内在灵魂,是超越工具理性的价值理性,是人类的终极关怀,也是修身养性、为人处世、治国理政的基本精神。”

有论者认为,“人文精神一般来说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价值理想为核心,是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灵魂,其要义就是将人的文化置于核心位置,把人作为主体存在的一种文化思想体现。”

大多数学者认为,人文精神是指以人为本、以人为尺度、高扬人性、揭示人的生存意义、体现人的尊严和价值、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文化精神。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胡钰对中华人文精神进行了简明概括,提出“中华人文精神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的世界观,以德为本的人生观,以和为本的价值观”,其中三者分别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个体与外界的矛盾、社会多样性存在。这一概括全面、清晰,对于理解人文精神范畴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城市人文精神

从宏观上说,中华民族有自己的人文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中华民族的人文精神;从微观上说,个体也具有人文精神。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中观的人文精神,即一个地方、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

有人说:“如果把环境、城市建筑、经济状况比喻为城市的衬衫、筋肉和骨骼,而人文精神则是城市的灵魂。”

宁波市委党校研究员刘华安曾经发表论文提出:“人文精神是城市的最基本品格,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城市是孵化、体现人文精神的载体。城市人文精神是市民各种价值追求的总和,是支撑一个城市发展的文化基因,是凝聚人心、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精神载体,它代表着一座城市的价值取向。”

有论者作了这样的概括:所谓的城市人文精神,它是人文精神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以城市为载体在空间范围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在精神方面所形成的并得到全体市民所认同的理念、信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是一座城市的核心和灵魂。

大多数论者的论述,都认同城市人文精神的核心地位、深层次性、引领性,有的论文则提到了城市人文精神的独特性。

(三)深圳人文精神与深圳精神

“深圳人文精神”既不是特定个人展现的人文精神,也不是城市某一方面体现的人文精神,而是城市从创建以来产生、传承、积淀至今而形成的精神气质。

“深圳精神”的概括早已有之。1987年,概括为“开拓、创新、奉献”;1990年,概括为“开拓、创新、团结、奉献”;2002年,概括为“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2020年10月9日举行的深圳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报告中发布了“新时代深圳精神”——“敢闯敢试、开放包容、务实尚法、追求卓越”。可以看出,“新时代深圳精神”更加集中于深圳的鲜明气质,而且结合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定位、目标进行了更新。

从字面上看,深圳人文精神被包含于深圳精神。从实际上看,“新时代深圳精神”涉及的几个维度,属于科学、人文、艺术等精神范畴。所以,在现阶段,“深圳人文精神”和“新时代深圳精神”在概念上存在重合,也体现了城市管理者对人文精神的重视。

二、人文精神的深圳实践

深圳美誉度的逐步提升,主要归功于城市人文精神。一座城市的外在形象,比如城市绿化、高楼大厦、交通路网,当然是城市魅力的重要来源。但是,充盈于城市的精神气质,更能打动人心,比如,人们对深圳这座移民城市和谐融洽的人际氛围赞不绝口,这是深圳吸聚全球英才的重要法宝之一。

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是城市文明演进的必然产物,因此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是正在发展着的。经过40余年发展,深圳实现了“五大历史性跨越”,走过了国外一些国际化大都市上百年走完的历程。通过认真梳理这座城市在创造奇迹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人文基因和精神特质,不断总结、提炼、培育、发展,将引领这座城市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努力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一)敢闯敢试,为中国式现代化探路

正像城市初创时期披荆斩棘、劈开荒滩一样,深圳发展之路,是从本没有路的地方“闯”出来的。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

40余年来,在“杀出一条血路”的历程中,深圳创造了千余项“全国第一”,迈出的每一步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分量。比如,率先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大体系、率先构建行政管理体制八大体系、率先以市场化为取向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率先打破政府办学单一模式推进教育体制改革、率先解放思想依法治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各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探索,在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上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探索了道路、积累了经验。

40余年来,深圳被赋予的重任不胜枚举,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等等。深圳的美誉度很大程度上源于“闯”出来的改革开放经验。“深圳样本”在广泛铺开中彰显魅力和价值,锻造了特区闪亮的“金字招牌”。

(二)务实戒虚,以实绩实效论英雄

无论是特区精神中的“埋头苦干”,还是从深圳叫响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都反映出深圳这座城市崇尚实干、追求效率的精神气质。

深圳在实干中铸就奇迹。40余年来,深圳经济特区不辱使命、勇立潮头,用实干力行谱写了一曲砥砺奋进的壮丽史诗。深圳自身就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最佳诠释。当年,面对“特区失败论”“特区不特论”“深圳抛弃论”,深圳用实干作答,用实绩击破了这些质疑。

深圳高效推进改革发展。深圳建市伊始,就十分注重“搞快一点”、十分讲求效率。“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是深圳人的座右铭。“三天一层楼”“一天数十件发明专利”“三天一项制度创新”,以及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年来首批40条授权事项全面落地实施,都是对“深圳速度”的诠释,都是效率意识的体现。

深圳高度重视工作实效。2010年,深圳市政府决定将绩效管理工作从局部的绩效评估试点转向在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全面试行。在40余年改革开放中,深圳不断优化完善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突破性创新的具体做法,系统集成经验,为全国提供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开放包容,成为移民城市典型

深圳具有海纳百川的胸怀,热情拥抱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对各种进步文化兼收并蓄,对各种进步观念和生活方式予以尊重和接纳。

深圳形成了平等、友善的人际氛围。“来了就是深圳人。”深圳没有“外乡人”概念,与“排外”绝缘,热情接纳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为大家在这里工作、生活、上学、游玩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关爱之城”,人均捐赠额度屡居全国第一,无偿献血、多器官捐献、遗体捐献走在全国前列,“助人者最乐,行善者最美”成为城市风尚。

深圳吸纳各种先进文化、先进观念。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圳最早开始吸纳国外企业管理文化,积极吸纳全球美食、服装等文化;深圳不仅是一个观念的“试管”,也是一个观念的“容器”,容纳了“我的生活与你无关”“这里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的主场”等各种观念,为快节奏发展的城市营造出宽松、活泼的氛围。

深圳积极构建包容性发展机制。深圳为各类人的生存发展提供机会。吸纳大量务工人员,大力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台《关于支持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态度鲜明地鼓励和保护投身改革创新且行为上没有谋私的干部;出台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助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继续前行。

(四)尊法尚法,增强全民规则意识

“上车就系安全带,一定是深圳来的。”这句一度在网络热传的说法,实际上反映了深圳尊法尚法的人文精神。

用好立法权优势,以良法促善治。深圳努力用好特区立法权优势,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接连出台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的法规。自1992年被授予经济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累计制定法规258项,形成了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与国际惯例相衔接、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框架。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一直以来,深圳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行政审批、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水平,推动政府依法履职能力迈上新台阶,为服务保障全市创新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国内法治政府建设评比中屡获佳绩,持续擦亮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

锐意推进司法改革,守护公平正义。深圳司法系统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在各个领域率先“破冰”,率先开展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涉外商事审判制度改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累计入选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数量保持全国第一;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将审判权和检察权的运作置于阳光之下,做到司法公开的脚步与时代同频共振,形成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追求卓越,争当全球标杆城市

深圳的发展历程,总是与“先锋”“尖兵”“先行”“示范”“窗口”“试验田”“风向标”“排头兵”等形容优秀的词汇联系在一起;深圳经济特区之“特”,始终与特别高的标准、要求、质量、水平、目标联系在一起。

奋力全面先行、全面示范。40余年发展过程中,深圳吸引了众多国外政要、知名人士和国内一批批党政代表团前来学习取经。深圳一直勇于当先锋、打头阵,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各领域发展,争当“全能冠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精彩样板;深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和检视各方面工作,在全国发展“一盘棋”中有力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最强。深圳笃定“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这一发展目标,把自身放在全球格局中去审视,定位于全球领先,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项工作都对标全球最高最好最优,自觉、自主、自信地融入世界发展潮流,努力在与世界一流的交流互鉴中创造一流、成为一流、引领潮流,不断创造出“全球首个”“全球唯一”等新纪录,在世界城市版图中的影响力、美誉度不断提升。

三、对涵养深圳人文精神的建议

城市人文精神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继续厚植、不断涵养。每个城市,都需要通过规章制度建设、文化艺术建设、伦理道德建设、城市景观建设等途径,来涵养城市人文精神。具体到每个城市,还需要针对不同发展阶段,找到厚植城市人文精神的“生长点”和“突破口”。

发挥好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深圳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同时又处于“两个前沿”,首当其冲地经受着“四大考验”,其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对于社会风气有很强的带动作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对于弘扬深圳人文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提炼并立体式宣传阐释城市人文精神。“深圳精神”一共经过了四次提炼,其内容更迭周期较短,因此,有必要做好最新版的“深圳精神”宣传普及和研究阐释工作,让城市人文精神成为市民的广泛共识和行动指南。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现代媒介技术,在全市范围内立体式宣传城市人文精神,让城市人文精神家喻户晓、入耳入心;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阐释城市人文精神,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广大市民和全国人民理解深圳人文精神的内涵、特征提供帮助。

持之以恒做好对新市民的服务和引导。深圳人员流动性强,每年都有大量人口流入这座城市,新市民人数众多。要通过发放手册、集中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帮助新市民尽快了解深圳、感受城市文化、熟悉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规范,引导新市民尽快融入新家园,成为展示城市人文精神的“形象使者”。

(作者系深圳特区报高级记者、新闻学博士)

(原标题《塑造深圳鲜明的人文风貌——人文精神的深圳实践》)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张克 三审 刘思敏

(作者: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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