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卫士丨张毓康:入情入理劝说,法言法语调解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边夏 谢燕 文/图
2022-12-16 20:58
收录于专题:特区卫士
摘要

近年来,深圳公安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紧盯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构建和谐社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水平。

【核心提示】派出所的工作向来不讲淡季旺季,警情的到来也不分时间段,“警铃一响快出警,走街串巷访民情”成为基层派出所每天都要面对的日常。近年来,深圳公安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秉持“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紧盯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构建和谐社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水平。本期《特区卫士》走近社区民警,讲述他们在处理“小矛盾”“小警情”过程中蕴含的“大民生”情怀。敬请关注。

张毓康(左三)在辖区学校走访。

龙胜社区位于龙华区,是个典型的以外来人口为主的社区。当前,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深圳公安正推广使用粤居码。非本市户籍居民申领该码6个月后,可申办居住证电子证照。也就是说,粤居码具有居住证的作用,可“码上”实现办理相关业务“零材料、零跑腿”。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华派出所龙胜社区警长张毓康对推广粤居码格外上心。

早在2015年,同样作为龙胜社区民警的张毓康就有过推广普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的经验。那年6月1日起,《条例》开始实施,规定居住登记实行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制度,非深户籍人员居所为租赁房屋的,出租人为申报义务人。张毓康在普法时发现,许多老房东并不知如何申报,有时对相关政策不理解,不太愿意配合。

为此,张毓康联合网格员、警务室辅助人员一一上门宣讲条例:“如果房子是自住,就不关条例什么事了,但租出去做了房东,您收了租金,就有义务保障出租屋的安全。”为加快居住登记的覆盖面,张毓康把老人们变成一个个”帮扶对象“。老人们不懂自主申报,张毓康就上门服务与指导。“有的实在不会自主申报,我们就请老人准备必要材料,再由警务室辅助人员、网格员帮忙进行申报。”张毓康说。这样的做法以点带面,最后成功帮助所有老房东完成自主申报。

张毓康在辖区幼儿园开展应急演练。

2012年,张毓康就来到龙胜社区担任社区民警,虽然当时30岁的年纪相对而言还比较年轻,但很会待人接物的他迅速掌握了社区警务工作的诀窍,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也在他的主导下顺利化解。他说:“调解矛盾纠纷时一定要‘法言法语’,坚持走群众路线,平时要和居民多聊天,聆听他们的心声,可能生活中一些点点滴滴的关怀,居民们都会记住。”

今年9月26日,龙华一楼盘的4名业主与开发商发生纠纷,一名队员发现情况异常后立即向张毓康报告。桂女士和几名湖南老乡买了这里的房子,因为没办好手续、达不到居住条件,迟迟不能入住。他们围住老板娘孙女士的办公室,不让她离开。曾经办过多年案件的张毓康觉得这不是一件普通的纠纷,便上门劝说:“人家正常办公,你们不让公司运行,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这可以处以警告,如果劝阻不听的话,有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时,人群中又传来声音:“那我们投了这么多钱,我们该怎么办?”“我是这里的社区警长,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帮助大家的,但你们的违法行为我必须指出,首先我要给你们纠正一下,希望大家用平和理性的方法维权。”张毓康说完后,把大家带到龙胜社区工作站,坐下来好好商量。

在龙胜社区工作站,张毓康慢慢向双方释法明理。经过2个多小时的谈判,双方在张毓康的见证下初步达成书面协议——孙女士不追究桂女士等人鲁莽行为的法律责任,并承诺在规定期限交房,否则便会进行赔偿,返还购房款。

(原标题《特区卫士丨张毓康:入情入理劝说,法言法语调解》)

见习编辑 葛墨含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王平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边夏 谢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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