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当休矣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2-12-15 09:17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在官网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用电及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通过立法对房东擅自加价收取水电燃气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规定(草案)》甫一公布, 网友们便“喜大普奔”。一方面说明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苦民久矣;另一方面说明,深圳此举,戳中了民生痛点,是真的把事情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

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现象之所以难以整治,首先在法律上存在着难点。诚如有关部门指出的那样,“目前并未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表示城中村出租个人房产的房东属于价格法规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因此无法用价格法对个人房东加价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法律上的暂时缺位,不是专为某些房东乱加价、乱收费留下的“空子”,而是相反,提醒了有关部门,要想根治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的痼疾,就必须在立法上加以突破与完善。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规定(草案)》不仅列举了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违法行为,为查处城中村水电气违法违规加价行为提供执法依据,还给出了便于实施的处罚措施。处罚之外,《规定(草案)》又提出了鼓励科技手段缴费、建立信用惩戒机制等多种方式规范价格。可以看出,这是部有“牙齿”的法规,是要多措并举,从根本上遏制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

“如果没有城中村,深圳装不下这么多人。”城中村对深圳城市增容功不可没。但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令租户生活成本增加的同时,更会令人有一种没有受到公正对待的不公平感。由此而言,深圳果断出手整治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是“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话的再落实,有益于促进深圳社会更加和谐、更加有容乃大,是带着城市温度的暖心之举。

《规定(草案)》虽尚未实施,但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乱收费当尽快休矣。

(原标题《城中村水电气乱加价当休矣》)

编辑 李斌 审读 韩绍俊 二审 王雯 三审 王越胜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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