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11号
根据疫情处置工作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新桥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解除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景城花园18栋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新桥街道低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新桥街道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继续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212号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0时起,宝安区调整新安街道相关区域防控措施:
解除新安街道海滨社区熙龙湾2期5栋A座、安乐社区中商花园B3栋、兴东社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4栋高风险区管理。
解除后,新安街道(除高风险区以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编辑 桂桐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周梦璇 三审 陈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