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中山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将修订
2022-11-30 15:55

记者11月29日从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政策部分条文进行修改完善,包括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征求意见稿共四个部分,主要包括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扶持措施、附则。

工作目标方面,从原目标培育营业收入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200亿级2家”拟修改为“300亿级2家”,其余目标不变。即:力争到2025年,培育营业收入500亿级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1家,300亿级2家,100亿级以上10家,50亿级以上30家。

征求意见稿对龙头骨干企业认定标准进行修改。新增一个认定条件,即: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100亿元以上,财政贡献达2亿元以上。

此外,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明确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亿元以上,或上年度财政贡献5000万元以上,择优纳入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库,培育企业在库总数10家左右。

征求意见稿还将“技术改造专项”修改为“数字化智能化专项”。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数字化智能化示范车间)认定,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建设,对企业使用“数字贷”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单个企业每年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对设备奖励按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

另外,提供管家式服务拟修改为直通车服务,将以“马上办”“行走办”方式,用心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的各项困难。

此次公开征集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6日。

据悉,2020年5月,中山出台了《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在两年实施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次拟通过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条文,进一步推动中山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大、创新能力突出、具备产业生态引领作用的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

(原标题《我市促进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发展政策将修订 拟新增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入库标准》)

见习编辑 陈丽玲 审读 吴剑林 二审 范锦桦 三审 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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