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企业最高资助500万!深圳促消费又有新动作

读特记者 吴亚男
2020-07-28 17:53
摘要

申请新零售项目资助的企业,须自2019年12月至申报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

记者7月28日从深圳市商务局获悉,该局即日起开展2020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项目类资助,鼓励商贸企业壮大经营规模,创新经营模式,促进商业转型升级,以进一步拉动深圳消费增长,为全市经济提质增效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该政策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完成的新建物流配送中心或大型连锁门店项目、专业消费市场项目、新零售项目、进口商品交易平台项目以及口岸经济带项目等五类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财政资金资助,视项目类型,单个企业、市场或项目资助上限为500万元。

申报项目类资助的市场主体应符合哪些条件?据了解,首先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二是须具备开展申报项目的生产、经营资格和实施条件,不存在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三是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四是应按要求向统计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记者注意到,针对上述项目,该政策在项目投资额、经营面积、申请企业、应用领域等方面设定了不同的专项申报条件。比如,除口岸经济项目外,新建物流配送中心或大型连锁门店等四类项目的投资额须达300万元以上;专业市场消费项目须属于消费电子、黄金珠宝、服装服饰、眼镜、钟表、家居、水产品、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品领域,且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申请新零售项目资助的企业,须自2019年12月至申报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批发和零售业。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 吴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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