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优化对企服务、提升监管效能,11月11日,深圳海关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优化服务与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这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此次签订为契机,共同抓好合作备忘录落实,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合作备忘录》明确了两部门共同推进协同执法、共同提升对企征管质效、共同优化对企服务水平、共同深化基层业务合作、共同做好典型宣传工作、共同开展内部行政交流等6方面的合作事项。签署仪式上,双方还共同确定了《优化服务与监管第一批合作项目》,涵盖了联合建立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联合强化信息共享及分析研判,联合加强不实贸易信息监测,联合构建骗退税案件的移交、处置及反馈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打击和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等6项内容。
据介绍,深圳海关与深圳税务此前已在税收征管、打击走私等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2022年5月19日,深圳税务、深圳海关和试点企业共同签署全国首份《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以海关“预裁定+”、税务部门“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方式,为企业关联进口货物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企业重复性征税问题,有效地降低企业税收遵从成本。在日前举行的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上,税务海关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机制被评为首批9个“金砖税务最佳实践”之一。
此外,深圳海关、深圳税务还联合各相关部门查处了“流金系列”“海啸系列”“惊雷系列”等大案要案,形成“深圳执法部门合成作战”打击出口退税战法经验成果,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下一步,深圳海关、深圳税务将加快推进《第一批合作项目》落地落细,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深化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效能,携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
(市税务局供图)
(原标题《推进协同执法 服务经济大局 深圳海关、深圳税务签署优化服务与监管合作备忘录》)
见习编辑 秦涵 审读 刘春生 二审 高原 三审 朱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