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研判,自2022年10月12日0时起,将大鹏新区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将大鹏街道中山路23、25、27、29、31、33号,旱塘仔9-13号、28-32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大鹏新区实行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内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