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10月起贷款5年内利率2.6%

南方 +
2022-10-09 16:51
摘要

自今年上半年以来,中山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多次出台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以提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利度,减轻购房职工首付款资金压力

10月9日,南方+记者致电中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国庆前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回复,中山家庭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即自2022年10月1日起,中山同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由3.25%下调至3.1%。

至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保持不变,即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利率调整界限为: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自今年上半年以来,中山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多次出台公积金业务相关政策,以提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便利度,减轻购房职工首付款资金压力。今年5月,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符合相关购房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如夫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30余万元,购房总价120万,需支付首付款36万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30万元后,只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6万元首付。这意味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减少职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缓解购房压力。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

(原标题《中山已下调住房公积金利率,10月起贷款5年内利率2.6%》)

编辑 特区报-王子烨审读 韩绍俊审核 特区报-连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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