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护理假”能否扩大到“非独”?听一听立法“大家议”
读特记者李舒瑜 文/图
2020-07-24 19:53

“独生子女护理假”能否扩大到“非独”?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的困局怎么破?深圳寸土寸金,养老机构用地怎么保障?7月24日上午,龙岗区龙城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会议室气氛热烈,《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大家议”活动在这里举行。围绕上述问题,市人大代表、社区居民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展开热烈探讨。

“独生子女护理假”不应全部由企业“买单”

《条例(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的独生子女每年可有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这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关注。

“父母生病住院了,给子女设立看护假,减轻大家的看护压力,这个我很赞成。但是国家已经放开二胎了,护理假却只和独生子女绑定,不公平!”市人大代表曾迈建议,将“独生子女护理假”扩大到非独生子女。因为“非独”可以轮换照护父母,可以适当将其护理假减少至10天左右。

事实上,我国已有多地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相关规定,但是实施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员工“不敢请”,企业“不愿放”。针对这种“有假难休”的情况,曾迈说,护理假不应全部由企业“买单”,政府应通过给予企业补贴或者减税等方式,承担一部分经济成本。

她同时表示,《条例(草案)》规定,看护假是带薪假期,工资照发。但是这里的“工资”是指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奖金、补贴等在内的薪酬,要在法规中给予明确,避免在执行时引发争议。

培养更多守护“夕阳红”的专业人才

养老人才培养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养老产业的问题,不仅招人难,而且流失大。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旗下的研究院最新公布的一项报告称,即便按照一般口径的1:3完全失能人口照护比来看,我国养老护理人才的缺口规模也已达到500万人之巨,其余各类相关的专业化服务人才也同样缺乏。薪资过低、工作辛苦、与老年人沟通困难是很多人不愿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的主要原因。

市人大代表廖海兰认为,随着早期参与深圳建设的“拓荒牛”逐渐老去,深圳正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要做到“有备而老”,除了养老机构等“硬件”要准备好之外,养老服务人才等“软件”也不可缺。她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一方面,鼓励我市各院校开设养老健康服务业相关学科专业;另一方面,也要支持非学历养老服务培训机构的建设,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

未依法配备养老服务设施的应重罚

深圳土地资源紧张,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落地难”如何解决是昨天大家讨论的热点。

廖海兰建议,将符合相关条件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改建为养老服务机构,这样既可盘活社会资源,也可降低养老院建设成本。

《条例(草案)》规定,新建住宅区要按标准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否则将处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市人大代表胡圣诞认为,与当前深圳每平方米数万元甚至十多万元的房价相比,这显然罚得太轻,建议修改为,新建小区不依法配备养老服务设施的,收回部分用地,以增强威慑力。

编辑 程思玮

(作者:读特记者李舒瑜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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