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樟木头一工厂偷排废水,法人代表被行政拘留10日
东莞+ 谢伟轩
2022-09-13 21:52

近日,一宗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件由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移交至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家五金制品公司开展排查时,发现车间外排水管道存在破损,有废水排出,于是现场对废水进行pH酸碱度检测,结果均呈碱性。为进一步确认该公司清洗废水去向,执法人员现场用食品级别红曲粉作试水试验。

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清洗工序加入了清洗剂氢氧化钠,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清洗车间内设置的地下收集池收集,地下收集池处设置有抽水泵,抽水泵设置有两个出口,每个出口各设置一个阀门,其中一个阀门可将清洗废水抽往零散的废水收集罐,另一个阀门可将清洗废水抽往地上收集池,收集池内设置一根管道连接至化粪池。”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地上收集池水位达到一定高度后,收集的清洗废水将通过暗管溢流至市政污水管网,以此偷排部分清洗废水。为逃避监管,该公司还用沙土掩藏暗管,若不是暗管出现破损导致清洗废水溢流至明渠,其偷排行为难以被发现。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放清洗废水的行为,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制作双笔录查封该企业。

目前,该企业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将案件移交给公安部门跟进处理。公安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该案件立案侦查。经侦查,该公司法人代表刘某被行政拘留10日。

(原标题《樟木头:这家工厂偷排废水,法人代表被行政拘留10日》)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关越 张玉洁

(作者:谢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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