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0号)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09-12 22:05
摘要

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将坂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20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龙岗区将坂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解除坂田社区坂田第三工业区19-1栋、19-C栋中风险区管理。

解除坂田街道区域内的低风险区管理。

以上调整自2022年9月12日22时起执行。调整后,坂田街道区域内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龙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2日

编辑 编辑-许家宜(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编辑-范锦桦(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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