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肇庆市制定《肇庆市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筹资给予不同档次的支持,还将在用地、用能等服务上给予倾斜,以鼓励企业积极通过不同方式大力推动自身发展。《办法》将于9月1日起实施。
《办法》所称多层次资本市场包括:境内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区域市场”)以及其他境内合法证券交易场所;以及境外的港澳台或国外证券交易所。
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给予分阶段奖励。第一阶段企业已被市上市办认定为上市后备企业的,奖励200万元。企业的上市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再奖励100万元。企业成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按照其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分5个档次,如第一档,首发募集金额3亿元以下(含3亿元)的,奖励300万元;第五档,首发募集金额15亿元以上的,奖励700万元。
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挂牌)融资,并将所募集资金投回本市的,或者通过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以间接方式(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或通过搭建VIE(协议控制)结构方式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上市(挂牌)融资,并将所募集资金投回本市的,根据其首发募集且投回本市的资金规模(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照以下5个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如第一档,首发募集且投回本市金额3亿元以下(含3亿元)的,奖励600万元;第五档,首发募集且投回本市金额15亿元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另外,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通过“新三板”创新层转板北交所上市,或者在终止挂牌后转至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通过“买壳”“借壳”或并购重组等不同方式上市(挂牌)的,均可按照不同条件,不同档次给予奖励。在区域市场正式挂牌,并通过所在区域市场成功融资的企业,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办法》的奖励可谓“全方位”覆盖,企业积极开展资本运作也会有相应的奖励,譬如上市企业及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配股、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等方式在资本市场实现股权再融资,且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本市的,募集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单个企业单次最高可奖励800万元。
另外,本市上市企业高管人员,其年度收入超过60万元的,综合考虑其对地方社会贡献度的100%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奖励50万元。《办法》还规定了其他奖励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不仅给予上市企业“真金白银”的奖励,还有其他服务也将跟上。其中,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后备企业将纳入市重点企业“白名单”。对于后备企业在办理用地、用能、施工许可、房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社保、公积金、税务、海关等方面的业务及信息查询、出具相关证明,各地、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简化流程、限时办结。
(原标题《奖励“真金白银”!《肇庆市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奖励办法》出台》)
见习编辑 钟诗婷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