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网络直播间,不能想唱就唱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2022-08-05 09:00
收录于专题:圳论
摘要

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网红来说,在直播活动中,还真不是想唱就唱,而是事先要取得“商量”,从正规渠道获得授权的曲目才能被允许演唱。

PDD为某直播平台的一名游戏主播,拥有1900多万粉丝。

前不久,PDD上了热搜。这次不是因为他游戏玩得好,而是因为唱歌唱出了事。

直播截图

起因是他在一次直播中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结果被歌曲著作人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

虽然PDD自嘲说,唱歌被起诉,根本原因是在于自己唱得太难听,但是真正原因肯定不是如此玩笑,而是他涉嫌侵权。

《向天再借五百年》是电视剧《康熙王朝》主题曲,为什么PDD在直播间哼唱了几句《向天再借五百年》就被诉侵权了呢?那么,以后在网络上还能不能想唱就唱,愉快地玩耍了呢?这里面还真的有涉及到著作权的不少知识点,值得说道说道。

首先,大家先要宽宽心,不是什么人什么情况下,小声哼哼就会侵犯到了音乐家们的著作权。

律师说了,如果纯属自娱自乐,也没有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这种情况属于对他人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PDD则属不同。只要使用他人作品而不符合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情形,都构成著作权侵权。粉丝众多的PDD直播有打赏等其他收费事项,其在直播间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营利行为,是非合理使用范围,因而构成侵权。

此外,还需要提示与学习的是:在直播间未经许可演唱他人的歌曲,还可能同时涉及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侵犯。在网络直播中演唱歌曲是通过非交互式的方式公开传播作品,属于现行著作权法下广播权控制的行为,如果没有事先获得词、曲作者的许可,就可能侵犯其著作权。

所以要再次敲敲小黑板,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网红来说,在直播活动中,还真不是想唱就唱,而是事先要取得“商量”,从正规渠道获得授权的曲目才能被允许演唱。否则,就很可能步PDD的后尘,因为引吭高歌一曲而被索赔被起诉。

实际上,在PDD之前,就曾有冯提莫等网红主播以及直播平台因为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被起诉至法院。但很显然,这些案例起到的警示效果并没有那么持久而明显。否则,PDD就不会重蹈覆辙,对于PDD因为唱歌被起诉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感觉到大惊小怪。

“PDD直播唱歌被起诉”上了热搜,恰恰说明了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高,知识产权教育亟待普及而深入。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音乐家们的音乐作品著作权得到有力保护了,才能激励他们创造出更多优秀作品以供大众欣赏。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网络直播表演既是新兴的媒介与社交方式,也是具有创新性的文化创意产业,其自身的发展也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直播主播与直播平台,在使用他人音乐等艺术作品时,尊重他人著作权利,依法获得授权,与其他艺术创作者共享收益,营造出一个和谐共赢的文化生态环境,才是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

明白了这些道理,PDD们就不必故作紧张地说什么以后再也不敢唱歌了,只要依法取得授权,还是可以想唱就唱的。

(原标题《特评|网络直播间,不能想唱就唱》)

见习编辑 刘悦凌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范锦桦 连博


(作者: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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