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城市创建,佛山市委组织部发出重要通知!

佛山日报 郑奕纯
2022-08-02 21:40
摘要

​8月2日,佛山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8月2日,佛山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支持佛山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 要牢固树立“抓文明就是抓主业”的思想,“抓文明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抓文明就是抓民生”的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到创建工作肩负的是荣誉责任、创造的是美好生活、注入的是发展动力、考验的是作风能力,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作风转变提升带动创建工作上水平。

7月30日上午,禅城区城管执法局在文华路仁五市场天桥举行城市大清洁专项行动的启动仪式。/佛山日报记者余佳欣摄

《通知》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走在前、作示范。

· 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创建工作各项部署,把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与深化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让党旗在文明城市建设的第一线高高飘扬。

· 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持续织密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发动广大党支部集中开展相关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开展领岗践诺、志愿服务,在一线切实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宗旨意识。

北滘中学志愿者在核酸检测点为市民服务。/佛山日报记者周春摄

· 要坚持党建引领网格管理,配齐配强党员楼长、党员网格长,深化党建带群建工作,深化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以“绣花功夫”切实提升创建工作的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 广大党员要带头学法用法,带头践行时代文明新风,自觉涵养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引导身边人进一步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中。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有机结合,与深入实施大抓基层大抓支部35项重点任务、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相结合,做到组织领导再强化、工作责任再压实、督导力度再加大、宣传发动再深入。

三水区南山镇举行“乘丰破浪 稻果飘香”2022千亩稻田乐“飨”会。/南山镇供图

· 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各级党组织书记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动,层层压实责任、层层引领带动。

· 要注重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考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关心关爱,及时慰问表彰,切实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

· 要大力挖掘宣传在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凝聚起上下同心、全力以赴、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原标题《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市委组织部发出重要通知!》)

实习编辑 温泓烨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张雪松

(作者:郑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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