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西江日报 记者 肖桂芳
2022-08-02 20:40
摘要

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

记者从肇庆市人大常委会获悉,7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肇庆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获批准的第10部法规。

近年来,随着肇庆市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用电需求日益增加,但供电建设项目用地保障不足、建设进度滞后、线树矛盾突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和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立法规范保障作用,通过立法的方式,依法强化和规范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为助力肇庆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保障。

在《条例》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小切口”立法,针对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科学构建长效机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市的先进立法经验做法,集思广益,高质量地完成了《条例》的制定工作。

《条例》不设章节,共27条,主要规定了各方职责、规划制定及调整、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供电设施建设、线树矛盾处理、三线整治等内容。《条例》通过规定政府、相关管理部门、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各方职责,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保护合力。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电力管理部门执法工作人员数量与能力都存在明显不足等问题,分别从自身建设、联合执法和发挥外部专业力量等三个方面,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执法保障。针对线树矛盾、野蛮施工造成的外力破坏地下电缆等问题,通过细化许可制度、书面催告和报告制度等,有针对性地进行精准规范。同时,为加快推进供电建设项目,在保障用地方面,创设了供电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在重大项目需求统筹协调方面,创设了用电需求提前通报机制;在加快供电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实行绿色审批通道,通过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据了解,《条例》将于近期公布实施。

编辑 特区报-王子烨审读 刘春生审核 编辑-关越(客户端),编辑-张玉洁(客户端)
(作者:记者 肖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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