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数据报告: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近年来首次下降
读特融媒实验室
2022-08-01 18:18

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下属机构)正式对外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该《报告》对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已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趋势及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重点犯罪案件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2021年全国法院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近年来首次下降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共计10.3万件,其中2021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7.55%,为近年来首次下降。期间,全国网络诈骗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2.34万名。6.32%的网络诈骗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犯罪。

《报告》指出,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22.2%,冒充熟人占15.53%,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7.18%。

近五年网络诈骗案中贷款类案件占比最高

《报告》 指出,网络诈骗案件中,前三类案件为贷款、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其中办理贷款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

网络诈骗案件类型前三为贷款、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

《报告》还指出,近五年冒充类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冒充女性、熟人居多。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冒充他人身份、虚假招聘、办理贷款来进行欺骗。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比最高为22.20%;其次为冒充熟人占比15.53%;冒充企业职工占比10.96%;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比7.18%;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占比5.05%。其余冒充类型还有冒充通信运营人士、专业人士、学生、黑社会和航空公司等。

通过分析网络诈骗案件特征得知,6.32%的网络诈骗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犯罪。此外,在2020年至2021年间,受疫情影响涉制销口罩诈骗案件占全部网络诈骗类案件的5.26%。

超五成“帮信罪”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近五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占比逐年上升,2021年开始激增。《报告》对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新收、已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趋势及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以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重点犯罪案件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

《报告》 指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 23.76%。此类犯罪案件共涉及66万余名被告人,平均每起案件涉及被告人数约为2.4人。其中,3人及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占比为9.50%。

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18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最大。18岁至28岁被告人占比在2019年达到最低后又出现上升,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的苗头,29岁及以上被告人占比逐年降低。

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的苗头。

《报告》指出,近5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占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的11.88%,案件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2021年的占比开始激增,达到54.27%。

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共计7.2万件,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34倍,2021年同比再增超17倍。该类案件涉及被告人共计14.37万人,从被告人年龄分布看,“80后”“90后”占比近九成,其中,18周岁至28周岁占比最大,为55.09%;其次为29周岁至39周岁,占比34.23%。

此外,《报告》还指出,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作案手段分布看,支付结算环节提供帮助占比最大为53.45%;其次为提供通讯传输支持占比18.25%;提供广告推广支持占比4.95%。

(综合来源:新华社、澎湃新闻)

见习编辑 陈桥魁 综合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关越

(作者:读特融媒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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