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成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委员会
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2020-07-20 13:09

日前,深圳市龙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广东省第一个社区矫正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法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辖区的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之后,各地都在努力推动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工作,龙岗区司法局迅速行动,在龙岗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的支持下,于7月15日正式成立龙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龙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共25个成员单位,由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主任,副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龙岗区司法局,体现了“规格高、范围广、力度大”的特点。

社区矫正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引导、鼓励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龙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有利于实现《社区矫正法》“社会化矫正、规范化矫正”的立法目的,有助于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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