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深化未成年人对有组织犯罪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6月29日上午,新桥街道司法所到宝安中学(集团)第二外国语学校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主题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陈吉星律师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让学生广泛了解新法中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条例,明辨是非、防微杜渐,并辅以生动形象的案例展示,让莘莘学子深刻认识到有组织犯罪的严重危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育引导学生抵制有组织犯罪侵害,遇到不法侵害及时向老师、家长以及公安机关求助,切实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渗透和侵害,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下一步,新桥街道司法所将继续开展“法律五进”活动,促进《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建设平安新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编辑 郑双喜 审核 刘杰 邹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