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广覆盖、精宣传!宝龙街道司法所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
深法宣
2020-07-17 19:04

自7月1日始,《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为此,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提前做好“功课”,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旨在提升社区矫正的知晓度与影响力,在辖区内掀起一股学法热潮,营造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提高认识,在学习研讨上“作部署”

宝龙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多次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研讨会,结合《社区矫正法释义》,对《社矫法》全文内容,逐章、逐条进行讨论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仔细研究《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讨论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执行疑难,商讨对策。

司法所所长杨彦华指出,我们工作人员自己要提高认识,要深刻理解《社矫法》的立法精神,弄懂理清法的具体条款,做到心中有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才能有底气、把握好原则,将工作做对落实。同时,还要做好宣传工作,把《社矫法》扎实地推向社矫对象,推向社区,推向群众。

组织宣讲,在教育学习中“花心思”

《社矫法》的实施关系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切身权益,为让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用法,真正领会立法精神与意义,明白自身权利义务,6月10日,宝龙街道司法所组织街道全体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38人开展了以解析《社区矫正法》为主题的在线宣讲教育活动,讲座通过社矫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对比,进行了系统宣讲,让社区矫正对象更易理解新法带来的变化。

线上同步,在宣传方式上“拓渠道”

司法所发挥媒体宣传优势,扩大社矫法的宣传成效,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源开展在线宣传。通过联系“社区矫正宣传网、社矫之声”等公益宣传网站,链接《社矫法》宣传视频、漫画、动漫等宣传资源,通过微信社群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社区居民进行宣传,司法所还通过联系街道社会创新中心,通过创新中心的宣传渠道,发散性地推广宣传《社矫法》。

广泛动员,在社区宣传里“下功夫”

为实现社区宣传全覆盖,宝龙街道司法所广泛动员各社区,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凝聚合力,形成街道、社区联动,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的优势,走街入户,上门普法,在社区广场、小区、公园进行宣传,通过贴海报、发折页、在社区公共区域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标语等形式扩大宣传面。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通过“摆摊”活动,设立律师咨询摊位、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向参与活动的社区居民讲解社区矫正工作内容,普及社矫法规,为《社矫法》在社区层面的宣传“加力度、造声势”。截至目前,共计张贴420份海报、发放1000余份宣传折页,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接下来,宝龙街道司法所将继续积极行动,采取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社矫法》向更深层面开展,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矫对象、社区居民学法用法、遵法守法意识,依法稳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辖区内社会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编辑 周其丽

(作者:深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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