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逐渐炎热,游泳成为了市民解暑的好方法。5月19日下午,龙岗区卫生监督所联合龙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游泳池进行全面检查。
执法人员对泳池水质进行抽检。
执法员一行首先来到龙城街道的一家室内游泳馆,对现场的防疫措施、场所证件、管理和工作记录、硬件设施等进行检查,并现场对泳池水质的余氯和PH值进行抽检。据介绍,《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规定游泳场所泳池水游离性余氯的标准为0.3-1.0mg/L,PH值的标准为7.0-7.8。除采集样品外,执法员还查看了水质净化设施和消毒间、卫生间等区域。
执法人员查看水质监测记录。
随后,执法员来到一家室外游泳馆,仔细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消毒和监测记录、水质自检设备等内容。执法员要求游泳场馆经营者定期自检,加强卫生管理。
接下来,龙岗区各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将继续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将要求企业整改,整改到位后才能恢复经营。
(来源:龙岗融媒)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