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提炼出的黄金和铂金被抢了,价值近6万!”4月1日凌晨2点,一宗警情让龙岗警方高度紧张起来。
接警后,出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报警人王先生(化名)是某珠宝行员工,据他称,当晚在某贵金属厂提炼黄金和铂金后,在返回的途中,距某消防站50米远处被两名男子用尖锐刀具抵住腰部,脖子还被其中一名男子用手掐住,最后口袋里价值近6万元的黄金和铂金被抢走。
王先生称整个过程持续大约一分钟,自己的脖颈被抓伤,腰部也被戳伤。
▲报警人向警方展示的腰部伤痕
疑点重重
龙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此案疑点重重、迷雾丛生。
专案组先是分析了报警人王某的背景:他曾于2010年因盗窃被广州警方抓获。
而此案中,王某声称被抢,但手机仍在身上。虽然他腰部有多处戳伤,但衣服却完好无损,难不成嫌疑人戳王某时还撩起了衣服?
另外,监控显示,王某路过案发地附近的消防站,前后时间相差17分钟,但王某称被抢时间只有约1分钟,为什么他迟迟没有报警,这16分钟里他在干什么?
专案组再次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发现在案发时段的案发路段,并无可疑的车辆和人员经过。
“看到民警极度负责,很辛苦,感觉调查下去迟早也会发现我谎报抢劫的事情,我还是如实交代吧。”
民警带着王某到疑似作案现场再次仔细追问后,王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谎报警情的经过。
▲现场监控视频记录
真相大白
“我知道我谎报被抢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我怕老婆跟我离婚,脑子一热才做出这种傻事。”原来王某因欠了别人钱,落下亏空,担心没法向妻子交代,于是报假警来逃避责任博取妻子同情。为了让警方相信,王某甚至不惜自残,将自己脖子抓伤、腰部戳伤,还特意挑了一个没监控的地方。
王某谎报警情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报警并非儿戏
每一次谎报警情
都是在与真正有需要的人抢夺救助资源
遇到不法侵害或紧急情况时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但恶意报警、谎报警情的
警方将依法严厉惩处
(来源:深圳龙岗公安)
编辑 李依林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