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院出台“质量建设年”工作方案 保障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2022-04-01 14:50

3月31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印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五大工作目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高质量落实党中央《意见》

持续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巩固、深化,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监督智慧,推动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全面融入罗湖区委、区政府监督体系,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好的发挥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

二、高质量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充分落实业务数据指标导向,综合运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和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工作机制,锁定重点业务数据指标积极补短板、锻长板、争上游,持续推动办案质效提档升级,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高质量发展“检察大数据战略”

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方式、平台和工具,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促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高质量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本院规章制度体系和检察工作标准体系,严格落实上级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充分发挥科学管理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

五、高质量建设基层检察队伍

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深化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市委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方案》还明确了多项具体落地的任务分工:

(一)践行检察为民,提高服务大局质量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

大力开展企业合规探索

(二)弘扬法治信仰,提高司法文明质量

严格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以法治意识带动司法文明进步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大力适用检察听证工作机制

(三)构建完备体系,提高法律监督质量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

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

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加强公益诉讼监督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

(四)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检察管理质量

抓实案件质效一体化提升专项工作

强化案件管理

深化人员分类管理

完善绩效管理机制

(五)坚持建用一体,提升智慧检务质量

加快智慧办案办公系统建设

优化检察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抓好智慧检察数据一体化平台的实施应用

落实智慧检务便民举措

(六)打牢基层基础,提升队伍建设质量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

(原标题《罗湖检察院出台“质量建设年”工作方案 保障罗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 编辑-黄小菊(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新闻网-曹亮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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