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和光明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本院现场开庭、现场办理诉讼服务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18日起,本院恢复现场开庭及现场诉讼服务。如您需到现场开庭、现场办理诉讼事务的,请提前与本院法官联络站、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
二、如您到现场开庭、现场办理诉讼事务,请您自觉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三、未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区域人员、健康码显示为红码和黄码的来访人员、当事人,通信大数据行程显示14日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深人员,请您暂缓来访。
四、鉴于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建议您优先通过网上办理诉讼事务。如您需网上办理诉讼事务的,可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本院法官联络站电话0755-23199357办理和咨询。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8日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
编辑 昌慧 审核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