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首次以直播课形式聚焦校外培训“陷阱”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莎莎
2022-03-11 22:59

2022年3月11日,龙华区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龙华监管局、龙华区消费者协会、龙华云校及龙华区鹭湖外国语小学共同举办了深圳市龙华区“校外培训避雷大闯关”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直播课活动,首次以生动有趣的直播课形式聚焦不良商家通过校外培训设下“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直播当天观看的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及家长人数达到12389人,高峰时同时在线人数5083人,互动评论总数11564,活跃人数2142人。

龙华区教育局表示这次直播课举办的主要目的是指导学生及家长理性认识校外培训作用,避开校外培训消费“陷阱”。校外培训消费一直是近年来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的热门项目,但校外培训机构在迅猛发展的同时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自2021年7月教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陆续出台相关监管措施,推动市场整顿行动,校外培训机构的热度有所冷却,但由于疫情和行业政策冲击以及消费者缺乏理性消费意识等原因,仍有不少家长深陷不良校外培训机构的营销“陷阱”,该领域维权困难等现象仍然存在。

据龙华区教育局介绍,本次主题直播课首次采用了情景再现短剧的形式,对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消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陷阱”进行了梳理,帮助家长和学生有效“避坑”:

情景一:欠缺理性的消费观。校外培训是辅助学生培养兴趣爱好的一种途径,正确选择培训的形式与内容能够对学生的个性发展起到积极的提升作用,因此家长和同学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对素质教育的补充性作用,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诱导性盲目性消费陷阱。家长们要保持独立思考,不要被商家宣传牵着鼻子走,盲目攀比、徒生焦虑,澄净社会的浮躁教育风气,还学生一个个性自由成长的良好环境。

情景二:虚假宣传手段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些校外培训机构通过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编造评价数据,夸大机构实力,诱导消费。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同学及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核认真核实机构资质,请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以避免不良商家欺骗消费者。

情景三:预付式消费风险大。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第七点的规定,非学科类培训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该教培机构一次性收取了半年的课程费用,是违规收费行为。大额度的预缴纳培训费用存在巨大的金融风险,一旦机构出现运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倒闭、跑路后预付费用难以追讨。剩余费用的退还将十分困难,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也有明文规定,请广大学生家长注意。

情景四:合同暗藏霸王条款。案例中机构对于小美妈妈实际未消费完的预付款一律不退的规定,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该规定属于霸王条款,其内容无效。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机构应当退还小美妈妈实际未消费完的预付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等费用。家长和同学们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对素质教育的补充性作用,家长和同学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抵制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才能澄净社会的浮躁教育风气,还学生一个个性自由成长的良好环境。

龙华区教育局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应树立健康教育理念,注重孩子的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勿盲目跟风。如孩子确有意愿参加培训,给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费用时,请做到“三要”、“三不要”:

“三要”:要选择正规机构、要认真阅读合同、要妥善保管单据。

★要选择正规机构。广大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查看其是否持有相关证件。体育、艺术类培训机构需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要认真阅读合同。校外培训合同是家长维权的最重要凭证之一,请广大家长务必与培训机构签署合同,注明退费流程和退费方式,可参考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如选用其他版式合同的,请务必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要逐字逐句审阅确认,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要妥善保管单据。广大家长务必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请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不要”:不要听信口头承诺、不要缴纳超期费用、不要向筹设期间的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缴费。

★不要听信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广大家长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请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

★不要一次性缴纳超期大额费用。校外培训预付费风险高,广大家长请不要盲目相信打折等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如在报名前发现机构超期收费,请家长务必更换其他收费合规的机构,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该机构。

★不要向筹设期的机构缴纳费用。请广大学生家长认真甄别校外培训机构的运营状态,对筹设期的培训机构的宣传广告要慎重研判,不要向处于筹设期的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原标题《龙华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首次以直播课形式聚焦校外培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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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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