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湾圆桌 | 将“偶遇的快乐”向数字端延伸
2022-03-11 10:48
收录于专题:新传播

辜晓进

2012年在首尔参加亚洲传播学年会时,一位与我年龄相仿的美国学者问:“你现在还读纸质报纸吗?”我回答说时常会读。他说他已经不读,进而问我坚持读报的原因。我说,除了纸质报纸较为易得(对我而言),主要是读报常会产生一种偶遇的快乐。

我说,当我打开一份报纸时,并未预设想要阅读的内容,也就是说通常不会为找某个特定内容去读报,只是一种习惯使然。这和数字端的阅读很不一样。就新闻而言的数字阅读,具有很强的功利性:总是通过搜索去寻找某个新闻,或在某个平台(门户网站、社交媒体、自媒体)获取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或阅读由平台或朋友推送过来的内容。但读报不一样,常会在翻阅版面的时候,意外发现某篇自己感兴趣的文章或消息。这种“欣遇”具有偶然性,于是我将这称为“偶遇的快乐”。

作为一家有责任感和有影响力的大众传媒,这种“偶遇”也应当成为一种必然。以专业化内容生产为己任的此类传媒,其选择、生产、把关、发布、传播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在覆盖普遍的资讯的同时,尽可能多地为读者提供这种快乐,让读者能常常找到自己的“偶遇”,以至“欣于所遇”而“快然自足”。但今天再来审视这个议题或回顾我9年前向美国学者表述的观点时,会产生两点思考。

第一是这种“偶遇”生产力能否持续?众所周知,以报业为代表的传统媒体在数字时代陷入危机,版面骤减和内容结构性矛盾,客观上减少了“偶遇”的机会。对此,需要假以时日加以改变,最终更大的改变空间应当是数字端。

于是引出第二点思考:能否将这种“偶遇”延伸到大众传媒的数字端?如上所述,数字端的很多读者的信息消费充满功利性。一方面,这种功利性或懒惰型信息消费,会让人们的视野或阅读兴趣变窄,形成所谓“信息茧房”。另一方面,在数字时代,大众传媒为受众选择、生产优质内容的责任并无改变,这种责任的履行结果,应当让受众在数字端产生更多“偶遇”的机会。

保罗·莱文森在《新新媒介》中,将大众传媒在数字端的产品称为“新媒介”,而将社交媒体等UGC(用户生产内容)媒体称为“新新媒介”,并认为,新媒介虽然已经实现“按照使用者方便的时间去使用,而不是按照媒介确定的时间去使用”,但内容的生产与发布仍“要受编辑控制”。这是作为专业新闻生产机构的大众传媒的运行逻辑。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传媒创造“偶遇的快乐”的能力必须也更可能延续到数字端。相对于大众传媒,数字端拥有更广阔的时空,理论上应当能够生产更多、更丰富的内容,进而大大提高“偶遇”的频率。

有了这样的理念和实践,受众在大众传媒的PC端(网站)和移动端(客户端和社交账户)这类单方向的内容发布平台上,就都有“偶遇”的机会。机会多了,就会产生黏性,进而有刚性阅读需求。

当天,笔者在《纽约时报》网站上“偶遇”一篇文章。平常浏览该网站不到10分钟,但这天我停留在《盘点2021年21件第一次发生的事》上。仔细阅读这些“第一次”(其中包括“西藏首列动车投入运行”),给我带来了快感。这就是让“偶遇”向数字段延伸的一个实例。

(作者辜晓进系深圳大学传播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英文《深圳日报》原总编辑)

编辑 采访-严偲偲审读 舆情研究部-李诚审核 编辑-詹婉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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