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涂辉龙:关于新时期更好推进深圳城市更新工作的提案
深圳特区报顾彦茹
2022-03-09 13:35

2022年全国两会,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海雅集团董事局主席涂辉龙太平绅士,提出《关于增进粤港澳体育交流,推动港澳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关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香港中、小课程体系,推动香港青年传承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关于加快内地与香港医疗系统融合的提案》、《关于加强港澳青少年国史、党史和国情教育》、《关于加强舆论导向,加强法制建设,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关于新时期更好推进深圳城市更新工作》的六个提案。其中,《关于新时期更好推进深圳城市更新工作》备注关注,涂辉龙委员建议:明确城市更新政策内涵,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提案全文如下: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深圳由一座落后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伴随着城市的高速发展,深圳也较早地面临了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困境。2008年,深圳大胆改革创新,结合广东省“三旧改造”试点,率先提出了“城市更新”的概念,并通过城市更新在存量低效用地盘活方面走出了符合深圳实际的节约用地、集约用地、高效用地之路。经过多年实践,深圳城市更新工作取得显著进展,通过城市更新累计供应用地超过23.9平方公里,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近万亿元,有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对1500多个城中村实施了综合治理,在提升功能品质的同时,留住了城市记忆。打造了一批古城、古墟、古镇及油画村、版画村等艺术村落,有的成了民宿客栈集中的特色小镇,逐渐成为广大市民热衷的网红打卡地。深圳的城市更新还在消除城中村的安全隐患、消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理顺产权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要切实防止大拆大建,并在严控大规模拆除、严控大规模增建上提出了指标要求。经过对《通知》认真研究发现,《通知》提出的严格控制城市更新概念内涵和适用对象并不清晰,与深圳的城市资源禀赋条件并不一致,与深圳所处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在控制拆建规模上如果简单一刀切的话,将对深圳城市更新工作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为此建议:

一、明确城市更新政策内涵,确保其清晰且具有针对性。国家有关部门应把城市更新概念的内涵和适用对象清晰化,把已落实城乡规划要求,实现了城镇化区域的更新改造及对具有保留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的保护性修缮改造,与低效、散乱、破旧、无保留价值的旧村落、旧厂房、旧商业改造性质的城市更新区别开来。前者不能大拆大建,而后者则主要是重新规划,拆除重建,在政策上应有清晰的区别,不能一刀切。

二、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城市更新工作。深圳与其他城市相比具有特殊性:经济社会发展很快,土地资源奇缺,目前未开发的土地已基本枯竭。由于历史原因深圳还存在许多配套设施不全、土地利用率低、安全隐患严重、产权不清晰的旧村落、旧厂房、旧商业等,这些旧村落和旧厂房、旧商业建设时缺乏规划和监管,建筑质量差,街巷狭小,安全和消防隐患大,有些已成危房不能使用。还有一些早期的合法建筑,土地使用权限已到期,内部结构和外观破坏严重,土地使用率低。通过城市更新对这类建筑物进行重新规则,拆除重建,可以完善配套,消除隐患,理顺产权。更重要的是通过重新规划,可以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深圳的发展升级腾出更多空间。这对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试验区的深圳意义尤其重大。因此建议国家给予深圳特殊政策,允许深圳对于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的旧村落、旧厂房、旧商业继续按“三旧改造”政策进行城市更新。

三、确保城市更新政策连续性。对于已经立项和启动拆迁的项目应予沿用旧政策,应鼓励继续实施完成。《通知》下发后深圳的城市更新工作已经停顿,引起项目停建和烂尾风险,如果拆迁户没有回迁房及时安置,还会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另外,已经投入的资金积压,银行贷款无法按时回收;已经列入计划的土地供应、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和民生设施也无法落实等,将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

编辑 顾彦茹  审核 盛佳婉

(作者:深圳特区报顾彦茹)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