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抗疫中无人驾驶的货车,到街头无人驾驶的公交车、出租车,这段时间深圳市民感到,自动驾驶、智慧出行的时代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站在产业“风口”之上的智能网联汽车成为最热的话题之一。制约产业发展的法律空白和技术瓶颈如何破解?智能化能否让中国品牌汽车“弯道超车”?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大家一个共同的观点是,自动驾驶“加速跑”,首先要将安全底线筑牢。
莫让小小芯片卡住车企的“脖子”
去年以来,国内外车企饱受芯片的困扰。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曾庆洪带来一组数据,因为受疫情、突发灾害、供求关系等原因导致的“缺芯”,已造成全球汽车减产超1000万辆,其中我国减产约200万辆。
曾庆洪说,芯片作为汽车智能化和电动化发展的基石,对于汽车产业生存与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汽车芯片自给率不足10%,自主研发不足、供应高度依赖国外、产业链发展滞后,制约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
曾庆洪认为,只有政府和研发机构、企业共同发力才能真正解决芯片瓶颈,推动产业发展。从短期看,各行业要协调稳定市场、确保芯片供应,引导国外汽车芯片企业来华投资,建立芯片及重要原材料应急储备机制;从长期看,要深化产业布局、强化节点攻关,有序突破研发、制造、封装等卡脖子关键领域,加快推动芯片国产化发展步伐。
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说,随着今后智能网联汽车的加快发展,车用芯片尤其是大算力芯片的需求,还将持续快速增长。建议国家牵头设立专项资金,鼓励芯片企业、汽车企业共同参与,加快形成国产大算力芯片的研发、制造和应用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核心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引导企业自主掌控操作系统、线控底盘等核心软硬件研发能力,加快形成行业标准、尽早实现产品技术规模化。
建立“数字空间碰撞测试”长效机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迅猛,车联网作为数字化新场景,面临巨大的安全挑战。
全国政协委员、360创始人周鸿祎说,据360车联网安全实验室统计,国内25家车企的53款在售智能网联汽车中,360公司共计发现漏洞1600余个,其中,云端漏洞1000余个,可导致攻击者远程批量控制该品牌所有的智能网联汽车;车端漏洞600余个,可导致近距离非接触式控制汽车,如开关车门、启动引擎等。“然而遗憾的是,传统碰撞测试等手段无法发现当前汽车的数字安全隐患。”
周鸿祎表示,作为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交汇地带,智能网联汽车的本质是“软件定义汽车”。这意味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问题,已超过传统物理安全,升级为更复杂的数字安全问题。为此,他建议借鉴汽车物理碰撞测试的手段,建立智能网联汽车“数字空间碰撞测试”长效机制,强制要求在我国销售的智能网联汽车通过“数字空间碰撞测试”。同时,汽车行业尽快搭建一套以汽车安全大脑为核心的智能网联汽车态势感知体系,帮助监管部门和车企实现汽车安全实时全程“可见、可控、可管”,确保上路的智能网联汽车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自动驾驶产生的数据不仅涉及个人隐私,也关乎国家安全。周鸿祎还建议,加强智能汽车在使用过程中数据采集的监管,禁止采集用户不知情数据,禁止过度采集超出满足智能汽车功能的地理环境数;制定相关标准并加强数据的出境监管,细化相关数据的安全要求。
商业化落地须先填补法律空白
与产业发展一片火热相对比的是,现今我国没有自动驾驶技术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和配套法律体系。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是否需要申领牌照、出现交通事故谁来担责……这些问题一直阻碍着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
陈虹说,要实现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就要推动自动驾驶法律法规跟上产业发展节奏,尽快实现突破。比如,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使其可以合法上路。并通过科学的监管,为自动驾驶技术营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环境。
曾庆洪说, 由于相关法律的空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仅上路合法性遭质疑,还遇到登记注册难、责任认定难等难题。为此,他建议修订《道路交通法》,一是增加并明确“机器驾驶人”的定义,有助于厘清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也为未来我国智能驾驶汽车上路的合法性做好前瞻性的立法铺垫;二是增加“智能驾驶汽车应当安装关键数据存储黑匣子或关键数据云端备份”的强制性规定,以确定交通事故发生时控制车辆的责任主体是驾驶人还是智能驾驶系统;三是在现行交通事故归责的基础上,增加由系统控制智能驾驶汽车时认定交通事故的有关法律规定,明确智能系统责任由生产者承担;四是增加“将智能驾驶汽车产品责任保险纳入强制保险的范围,分散相关责任主体的风险”的有关法律规定,以确保技术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
(原标题《代表委员把脉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自动驾驶“加速跑”安全底线要筑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