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与辨丨警惕元宇宙“炒房热”
2022-02-15 08:51
收录于专题:圳论

漫画:颜庆雄

元宇宙概念的兴起,带火了相关概念的周边行业,而最令人震撼的可能是元宇宙“炒房热”。在一些元宇宙平台里,一块虚拟土地拍卖出了数千万元人民币的天价。然而元宇宙房产毕竟不是实物,人们拥有它需要付出真金白银,这其中有着怎样的风险呢?本期思与辨就此展开讨论。

■ 主持人:王 玥

■ 嘉 宾: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盘和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臧建文(河北金融学院讲师)

虚拟房地产实际上是将平台无限的虚拟空间分割为有限的虚拟空间

主持人:和现实中的“炒房”类似,虚拟世界中的“炒房”很大程度上基于房产供应的“稀缺性”,为何虚拟世界的房产也会存在“稀缺性”?

盘和林:元宇宙房地产的稀缺性来自非同质化代币(NFT)的产权标记,NFT具备可验证、唯一、不可分割、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非常适合对数字资产进行产权标记,过去数字资产是没有产权的,任何一段代码都可以实现无限复制,而NFT以智能合约的方式绑定数字资产,就好像在数字资产上插了一面代表所有权的旗帜。虚拟房地产就是绑定了这面旗帜,这些虚拟房地产具备唯一性,不可复制。所以,虚拟房地产实际上是将平台无限的虚拟空间分割为有限的虚拟空间,然后通过NFT的方式卖出获利,以NFT价格炒作吸引流量,并以流量提升虚拟空间的价值。

傅子恒:在虚拟世界中,虚拟房产的生产要素主要是数字技术,这一要素的供给可以是无限的,并不存在稀缺性,同时数字房产也不存在地域边界,因而其在生产要素层面并不存在稀缺性。但虚拟房产可以与现实世界人们实际的需求、尤其是精神层面的需求相融合,而虚拟房产开发者的开发能力在满足人们精神需求方面是存在差距的,这使得好的虚拟房产的供给在一定时期内是稀缺的,也使得虚拟房产具有某种程度的稀缺性。

臧建文:商品的稀缺性,一方面,取决于商品自身的价值。虚拟土地及房产的功能定位是作为元宇宙世界参与者有效开展“第二人生”的基础,这决定着其在虚拟世界的价值是独特的,甚至是独一无二的。这也符合基于区块链技术所衍生的去中心化、可追溯、难以篡改的虚拟商品基本属性。另一方面受供求市场的影响。当前云宇宙各类平台上房产需求方与潜在投资者数量日渐增多,“土地开发商”入驻增多,能够满足虚拟世界参与者在土地及房产方面的精神需求,在短期内供不应求,虚拟土地及房产的价格便被“炒”了起来。此外,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虚拟世界更多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规模流量相对具足,虚拟土地及房产增值溢价预期逐渐显现。因此,元宇宙平台的参与者、体验者乃至真正交易者也不乏在虚拟土地及房产领域待价而沽,进一步加剧其稀缺性。

元宇宙当前属于概念期,支撑成长期的应该是元宇宙地产的盈利能力

主持人:元宇宙炒房有着怎样的风险?

傅子恒:炒作这种房产具有巨大的风险。一是元宇宙概念处于酝酿、探索之中,各类市场开发、中介主体等在技术、资质、经验等方面都还不成熟,存在巨大的产品风险;二是市场机制还不完善,这一概念最终能否经得起推敲和检验,是否能催生出成熟的开发、交易模式还存在巨大不确定性,此为市场风险;三是对虚拟币以及与虚拟币相关的虚拟物品的炒作将会受到抑制,因而存在政策风险。

臧建文:元宇宙毕竟属于新鲜事物,此类型市场运行模式在当前不免鱼龙混杂。考虑到国内大多数元宇宙平台正处于起步阶段,自身发展尚未成熟。其所提供的游戏项目体验感与内容场景丰富性相对较弱,所发行的虚拟货币缺乏独立性。不排除个别虚拟网络游戏平台以“元宇宙”之名推出内在价值欠缺的虚拟土地及房产,与之有关的交易过程公平、透明、规范程度并不高。因此类虚拟土地及房产交易关系到机构与个人以虚拟货币为载体的资本投资,加之相关配套监管政策还有待完善,容易引发加杠杆式过热投机。

盘和林:一是泡沫风险。当前概念热潮使得元宇宙房地产价值虚高。二是供大于求的风险。单个元宇宙的房地产似乎具备唯一性,但当大家不是在意其实质价值,而是在意其炒作价值,元宇宙类地产游戏平台将迅速扩容,市场炒作会最终失去焦点。三是元宇宙经济系统存在安全风险。元宇宙经济系统建立在区块链技术之上,加密货币通过类似非对称加密的方式提升了交易的安全性,但同时也为加密货币盗取提供了便利。四是行业周期性风险。元宇宙当前属于概念期。一般新兴应用在概念期会累积较高的泡沫,但在概念期结束之后,大部分科技创新都会迎来一轮寒潮,支撑成长期的应该是元宇宙地产的盈利能力。

尊重虚拟世界价格信号的生成规律,助力虚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主持人:作为新兴概念的元宇宙衍生出了各种经济行为,未来对此应当如何监管?

臧建文:加强该领域的资金监管,特别是虚拟数字资产从生产提供到分割交易等环节的规范,将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制度建设的重点。虚拟社交网络中诸多参与者间频繁的商品买卖与转让,涉及到销售转让及相应的收益行为,与之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制修订,也应进入议事日程。还应注意到的是,针对如元宇宙等新业态、新模式,决策者应秉持审慎监管的原则,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政府干预举措的实施,应尊重虚拟世界价格信号的生成规律,特别是促进包括所有权、收益权在内的虚拟资产价值评估交易体系自发建立,实现区块链与各类虚拟资产深度融合,确保虚拟资产的可信交易,助力虚拟经济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盘和林:元宇宙必然是需要经济系统的,对于元宇宙来说,经济系统包括元宇宙货币,元宇宙内数字资产,元宇宙交易模式等。其中核心应该是元宇宙货币,数字资产可以通过NFT确权,但元宇宙货币却不能使用加密货币。个人认为可以通过结合数字人民币的方式来尝试推动数字资产确权,从而推动元宇宙全行业的发展。在经济系统建设方面,通过数字人民币、规则主导的经济系统模板来做嵌入。通过数字人民币和元宇宙融合,可以给金融机构参与元宇宙打开一扇门,且符合现实世界规则。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杜绝潜在风险,比如利用虚拟加密货币洗钱、犯罪等。

傅子恒:一是,在鼓励创新的时代背景下,新的科技发明和与应用日益与经济、金融行为高度绑定融合,对元宇宙衍生出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应当及时研究,并尽快设计出相应的监管机制与监管规则,让各类市场主体在规范的前提下有序运行;二是防止各类“炒作”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哄抬价格等制造投机场景的行为;三是在信息技术时代,监管部门要加强学习,提升社会治理与市场监管的观念和手段、技术和水平,守好“风口”,让科技创新与社会创造之风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和风”,而不是演变成破坏社会和谐进步的“狂风”“歪风”。

编辑 特区报-刘彦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党毅浩,特区报-张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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