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并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坪山法院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01
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
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 自1月10日(星期一)起,进入我院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并签署承诺书。
2. 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以及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755-23259333)、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02
建议优先通过网络等
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立案、提交材料、开庭、调解等。相关结果我院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一)网络立案通道
(二)邮寄立案通道
请您将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041号坪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件人:立案庭;联系电话:0755-23259333 。
03
咨询方式
(一)信息查询
请您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电话(0755-23259333)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二)联系承办人
若您需要联系案件承办人,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我院诉讼服务热线(0755-23259333)、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联系。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通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7日
(来源:深圳坪山法院)
编辑 谭凤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