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事主体377万户,保持全国第一! 来看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圳样本”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李竹
2021-12-30 20:25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评价结果显示,广州、深圳为全省标杆,两市纳入首批国家营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其中,深圳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何经验?在12月30日举行的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浚回答了这一问题。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浚(图片来源:南方网)

王浚表示,2018年到2021年,深圳连续四年迭代推出了四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从“搭框架”,到“夯基础”,到“补短板”,再到“促提升”,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我以今年推出的营商环境4.0改革为例,2021年的营商环境政策中,提出了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推出了十大全国率先改革试点、十大功能性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项目的四个‘十大’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最优的服务、最好的保障。深圳已然成为国内市场干预最少、经济最活跃的城市之一。”

王浚介绍,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实现了重点领域改革的“四大提升”: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深圳率先探索有利于高效配置要素的市场体系,强化土地、资金、人力、技术等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切实降低企业综合营商环境成本。推动制定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坚决破除各种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截止目前深圳一共有377万户商事主体,商事主体数和创业密度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已成为企业成长的沃土。

二是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国际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深圳率先推出了便利通关“新29条”,大力推行“湾区组合港”,打造AEO高级认证企业实训基地,显著降低企业通关物流成本,助推深圳外贸出口连续28年居全国之首。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探索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对外吸引力不断增强。同时,深圳充分依托前海、河套深化对港澳开放合作,对外开放高地进一步形成。

三是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良法善治效能进一步提升。出台实施《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得到夯实。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并面向细胞治疗、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领域加强立法探索,这些立法不仅有力为深圳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也为全国立法输送了“深圳样本”。

四是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重塑,数字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实现涉企的2800多项业务“一站办”。深圳推广“一网通办”“掌上办”“全城办”“亮证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网上办事平台。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探索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模式。我们还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平台之外无交易”。未来,深圳将以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全力打造全球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的城市典范。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市场主体的所需所盼,努力推出一批含金量高、获得感强、成色足的改革举措,着力破解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痛点堵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国、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王浚说。

(原标题《深圳商事主体377万户,保持全国第一! 来看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圳样本”》)

编辑 吴徐美审读 刘春生审核 新闻网-曹亮,编辑-范锦桦(客户端)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李竹)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