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宝安区委专项巡察完成进驻,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宝安区纪委监委
2021-12-28 18:30

七届宝安区委关于开展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城市管理、国资国企等领域专项巡察于12月13日启动。本轮专项巡察共组建3个专项巡察组,对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局)、区投资管理集团、区建设投资集团、宝安产业集团、宝安实业集团、区交通投资集团、各街道等11家单位党组织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政治体检”。近日,相关专项巡察组已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并召开动员会,专项巡察监督工作全面展开。

专项巡察将紧盯相关领域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和涉嫌权力腐败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更新、城市治理、国资国企等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的情况;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党的领导贯彻到履行职能责任全过程各方面情况;落实重大工作措施、资金安排,保持信息公开透明情况;不同片区城市功能结构、城市面貌差距较大情况;产业结构优化,优质创新企业发展空间拓展情况;破解垃圾围城困境措施落实情况;区属国企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情况;区、街道两级工作管理体制、工作协调情况;廉洁风险防控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工程和服务项目招投标情况;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干部职工被围猎风险、辞职人员违规从业情况;过度依赖外包服务、与外包公司关联不正常情况等。

相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自觉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全力支持配合专项巡察工作,客观公正地向专项巡察组反映问题,畅通专项巡察组与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据悉,本次专项巡察将持续到1月31日。巡察期间,各专项巡察组设置了联系电话和邮箱。根据有关规定,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被专项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更新、城市治理、国资国企等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职能责任落实和廉洁风险防控等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 洪鹏辉 审核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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