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高质量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发展碳期货产品;支持深圳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展绿色债券,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意见》提出了广东分阶段主要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率先建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
《意见》指出,要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同时发力,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广东省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促进绿色消费方面,《意见》倡导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居民低碳出行、低碳消费等绿色行为的激励制度等。比如,探索建立碳标签制度,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市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同时,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科技创新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一环。《意见》提出,要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银行和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要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空港。建立智慧交通发展新模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票式”联程客运建设。
《意见》强调,支持政府投资基金布局绿色低碳领域,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设立广东省绿色低碳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共同市场,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研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联合港澳开展碳标签互认机制研究与应用示范。
(原标题《广东:支持深交所发展绿色债券,加快推进绿色技术银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