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通报3宗涉学生交通事故 提醒家长做好交通安全监护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2021-12-13 09:06
摘要

12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报3宗涉学生交通事故,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是再次给家长们敲响亟需关注交通安全的警钟。

12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通报3宗涉学生交通事故,事故虽然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是再次给家长们敲响亟需关注交通安全的警钟。

10月29日中午,在爱南路宝荷路市场内的空地处,一名5岁女童蹲坐在地上玩耍。7秒后,一辆黑色小车启动行驶将小女孩撞倒。好在小车刹车及时,小女孩头部与身体部分皮外伤,没有生命危险。

11月17日中午,学校放学时间,在环观南路东庵轻轨站附近路口,两名小学生闯红灯过马路时,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名学生受伤。11月13日下午,龙岗坪地寿利新村1巷拐角处,两名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学生(初二年级)与一辆小车碰撞,未造成严重后果。

交警部门表示,3宗涉学生交通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警钟,希望能再次警醒所有学生、家长。交警部门提醒,低龄儿童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不足因此,家长应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看护孩子;中小学生经验少、应变能力弱,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还相对缺乏,家长应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教会孩子主动躲避车辆带来的危险。

(原标题《交警通报3宗涉学生交通事故 提醒家长做好交通安全监护》)

编辑 编辑-黄力雯(客户端)审读 吴剑林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李林夕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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