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表声明表示,全国人大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完善选举制度拥有坚稳的法理基础。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应干涉。
郑若骅表示,要完善一个地方的选举制度,必然会先考虑当地的历史背景、社会上的多元文化、政治思维,当然不能缺少当地的政制发展历史和现状及实际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时,已考虑香港的实际情况,并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和确保社会整体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为目的,构建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香港实行什么样的选举制度是中国内政”。只要回顾国家宪法日的座谈会,都应该理解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全国人大按香港的实际情况完善选举制度拥有坚稳的法理基础。根据国际法的原则,任何国家都不应干涉。夏宝龙在讲话中也引述例子说明,这次选举充分体现了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及公平竞争性。
这次立法会选举是自回归后首次所有功能界别均有竞争,候选人的年龄、职业和背景,都比以往任何一届选举多元化和具广泛代表性,完全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是香港民主选举制度的里程碑。郑若骅呼吁所有已登记的选民在12月19日踊跃投票,选贤任能,一同为香港建设美好的将来。
(原标题《香港律政司司长:全国人大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有坚稳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