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居民参保政策宣讲走进聚福社区

宝安日报记者 张小葵 通讯员 石倩颖 吴昊南/文 雷小舟/图
2021-11-30 16:00
摘要

11月27日,福永街道聚福党群服务中心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政策宣讲会,来自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现场为社区群众解读港澳居民参保政策。

“我儿子在香港读书可以在深圳参保吗?”“我是澳门居民,怎么转移社保手续呢?”11月27日,福永街道聚福党群服务中心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政策宣讲会,来自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现场为社区群众解读港澳居民参保政策。

社保志愿者在聚福社区为居民讲解相关政策。

宣讲会现场,社保局工作人员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如哪些港澳人员符合条件、参保登记手续如何办理、双重缴费后怎样申请豁免、社保缴费标准比例等,利用图文、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讲解。

港澳人员参保政策主要面向三类人群,包括在深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港澳居民;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在深从事个体或灵活就业的港澳居民;以及16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且在深办理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居民。

符合条件的在深港澳居民,可凭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或通过国家转移平台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12月2日起,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不用入境深圳,也可在中银香港指定网点申请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这是社保现场服务首次跨境走进香港,将开启深港社保跨境服务新局面。

由于社保问题涉及户籍、年龄、性别、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等众多因素,宣讲活动最后,社保局工作人员现场为居民个性化答疑解惑,针对不同情况给出相关建议。

据市社保局宝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宝安区各社保服务大厅均可“一站式”为港澳居民办理社保业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来源:宝安日报)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麦苗茵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张小葵 通讯员 石倩颖 吴昊南/文 雷小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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