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到,中小学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每年分别利用1-3天、5天和7天时间有计划组织学生到劳动技术学校、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到2025年,建设100个校外劳动教育基地,创建100所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培养100名劳动教育名师,开发系列劳动教育课程,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校内校外结合、课程体系完善、资源丰富多样、体制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家庭劳动教育日常化、学校劳动教育常态化、社会劳动教育多样化的协同育人格局,实现劳动教育先行示范。
按学段对劳动教育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大学等5个学段对于劳动教育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既有内在的逻辑性又有学段递进、区别等特点。
劳动教育主要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中的知识、技能与价值观。其中,小学低年级以个人生活起居为主要内容,注重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安全意识。要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完成个人物品整理、清洁,掌握简单家庭清扫和垃圾分类等家务劳动,参与班级集体劳动、手工制作,通过综合实践活动体验植物种植、社区服务,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民风民俗。小学中高年级以校园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要内容,初步养成热爱劳动、热爱生活的态度。要指导学生参与简单烹饪、家居清洁、收纳整理、编织缝纫、校园公益、种植养殖等劳动,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初步了解不同职业。
初中以家政学习、校内外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为主要内容,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和安全意识,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要指导学生承担一定的家庭日常清洁、烹饪、家居美化等劳动,开展校园保洁和美化,参与助残、敬老、扶弱等服务型劳动,适当体验金木电工、陶艺布艺、工艺设计等劳动,尝试简单家电和家具维修、科技创造,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普通高中以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和生产劳动为主要内容,理解劳动创造价值,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养成劳动自立意识和主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情怀。要指导学生持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增强生活自理能力;经历真实的岗位工作过程,获得真切的职业体验,培养职业兴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从通用技术、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项目中,自主选择生产劳动,经历完整的实践过程,提高创意物化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精益求精的品质,增强生涯规划的意识和能力。
职业院校重点结合专业特点,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职业劳动技能水平。要组织学生续开展日常生活劳动,自我管理生活,提高劳动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开展校内外公益服务性劳动,运用专业技能为社会、为他人提供相关公益服务,培育社会公德,厚植爱国爱民的情怀;开展职业技能比赛,依托实习实训参与真实的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和劳动自豪感,培育不断探索、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普通高等学校应强化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教育,注重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专业开展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培育创造性劳动能力和诚实守信的合法劳动意识。要让学生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巩固良好日常生活劳动习惯,自觉做好宿舍卫生保洁,独立处理个人生活事务,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提高劳动自立自强能力;结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服务性劳动;积极参加实习实训、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动手实践的过程中创造有价值的物化劳动成果。
▲玉龙学校学生在“校园农场”体验种植(资料图)
拟开必修课、融入学科教学、优化管理评价等,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在实施途径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开设必修课,扎实开展劳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劳动教育;丰富德育活动,系统实施劳动教育;依托实践基地,创新拓展劳动教育;弘扬优良家风,持续践行劳动教育;设立主题宣传月,广泛宣传劳动教育;优化管理评价,提升学生劳动素养等7大途径。
其中提到,中小学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开设劳动专题教育必修课,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探索将学校保洁、绿化、餐厨等部分后勤服务内容设置为劳动教育课程,并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专兼职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吸引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劳动模范任教。劳动教育教师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教师培养等方面和其他科任教师享有同等待遇。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教育周。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志愿者服务、文明校园创建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每年分别利用1-3天、5天和7天时间有计划组织学生到劳动技术学校、综合实践基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支持学校利用屋顶等空闲场地设置劳动教育场所。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实训实习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社会各类学生实践或实习基地等开展劳动教育。每年5月为全市劳动教育主题活动月,各高校、各区和中小学校应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学生家庭劳动、学校劳动、社会劳动过程和结果记录机制,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并作为毕业、升学、评优的重要参考。做好三年一个监测周期的劳动学科教育质量监测。
《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教育局将对征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并作为修改完善《意见》的重要参考。征求意见时间至2021年12月4日止。征集方式为:(一)发送邮件,电子邮箱:deyu@sz.edu.cn;(二)投递信件,通讯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深圳市教育局C2069室,邮政编码:518035,电话:88121802。
编辑 陈晓玲 张玉洁 审读 刘春生 审核 曹亮 党毅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