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司法机构11月16日表示,高度关注司法人员接连收到恐吓信件一事,并已将事件交由警方跟进。
司法机构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及司法人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均违反法治精神,冲击司法独立的原则,应受到严厉谴责。
基本法清楚说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机构重申,根据司法誓言,法官及司法人员须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因此,法官审理每宗案件时,即使涉及任何富争议的法例和社会事件,必须无所畏惧,独立和专业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则作出判决,不论判决结果是受欢迎还是受抨击。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原标题《司法人员接连收到恐吓信件,香港特区司法机构:严厉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