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
伍莉 王紫徽
2021-11-16 09:24

在人类社会治理制度发展史上,任何一种制度的发展完善都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实践探索过程。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当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相比,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我国社会治理发展的实际,不断吸收借鉴各国社会治理的有益成果,切实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为新时代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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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搭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这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的科学化、结构的合理化、方式的精细化、过程的民主化,以科学完备的社会治理制度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一制度有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多,更加重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社会治理意愿强烈。这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聚焦人民期待的增长点,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差异化、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一制度有助于防范化解风险,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现代社会面临更多不确定性,风险的传导性加强,容易形成风险综合体。这迫切需要我们通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整合优化各类社会资源,从事前、事中、事后进行防范,从源头、传导、转化等关键环节进行化解,形成互信、互助、互担的整体防控链,提高风险防范化解的前瞻性、系统性、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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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点任务

一是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基层,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

四是完善国家安全体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国家安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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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最根本的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建构涉及社会各个层面和主体,面临着多重挑战,如果没有党总揽全局,统筹协调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形成有效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由此,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全过程,提高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真正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

必须强调政府负责。社会治理实践从根本上说就是通过社会治理制度、体制和机制,综合处理好社会事务、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中,政府拥有庞大的行政体系和强大的行政资源,在制度安排、政策执行、完善法治、公共服务、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因此,要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政府治理边界的基础上,完善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质量。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社会治理共建的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出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把社会治理变成亿万人民参与的生动实践,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的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纷繁复杂程度早已超越了任何单一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和资源限度,必须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以开放的心态吸纳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并将多元治理主体的优势有效整合,实施跨界合作治理。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标尺,也是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保障和准绳。当前,社会治理中仍然存在一些“有法不依”的现象。比如,在维护权益中,一部分人进入了“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怪圈之中,甚至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良社会心态,这迫切需要继续加强法治建设,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快制定社会领域急需的法律法规,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

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在人类社会治理制度发展史上,任何一种制度的发展完善都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实践探索过程。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不断发展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当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相比,我国社会治理制度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我国社会治理发展的实际,不断吸收借鉴各国社会治理的有益成果,切实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

(伍莉: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紫徽: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原标题《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 》)

编辑 编辑-高原(客户端)审读 刘春生审核 特区报-张雪松,李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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