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检察院:释放检察监督效能 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芊芊
2021-10-09 23:04
摘要

近日,坪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刘某某、柯某某等五人涉嫌诈骗案的过程中,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督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在法律框架内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近日,坪山区检察院在办理石某某、刘某某、柯某某等五人涉嫌诈骗案的过程中,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督促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在法律框架内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穿透式”监督发现问题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起诈骗案过程中,通过调查核实发现,2021年1月底至2月初,涉案企业惠州某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深圳某地铁项目工地供应水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篡改、伪造水泥厂发货单虚增水泥送货数量的方式骗取钱财。该贸易有限公司在内控合规方面存在疏漏,有发生违法犯罪的隐患:一是实际控制人法治观念淡薄,合规意识较弱,对违法违规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二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石某某的亲属挂名,实际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缺少有序的风控机制来规范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客观上提供了滋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条件;三是财务监管不力,虽然公司财务建立了收支两条线的账目,可以从公司账面核实从水泥厂采购的水泥数量和向被害人供应的数量是否一致,但公司财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导致财务监督功能弱化,以至于违法行为多次发生。

检察机关精准发力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2021年9月7日,涉案企业向坪山区检察院提出企业合规整改的书面申请,并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合规承诺。面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强烈的整改意愿,如何既能有效惩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犯罪,又能帮助涉案企业彻底消除制度隐患,确保企业活下来,实现更好发展,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思考……

2021年9月30日,为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坪山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石某某、刘某某等五人诈骗案的涉案企业惠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指出涉案企业内控合规方面存在的疏漏,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要求企业在限期内提交书面合规计划。

承办检察官当场向涉案企业宣读了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决定书,并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涉案企业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引导涉案企业堵漏建制,消除违法犯罪隐患,重回法治经营“轨道”。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指出公司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向,其中有些建议也是我们之前打算改进的,回去以后我们将按照建议内容再对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合规计划,并按照合规监督考察的要求落实整改。”

放大“第三只眼”监督效能

坪山区检察院邀请到两名区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区政协委员到场见证,两位见证人对合规考察事项和检察建议内容发表了意见。

杨成 区政协委员、区检察院特约监督员

“检察官说理清晰,提出的问题精准,严谨又有温度,既有利于企业合规经营,又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希望今后检察机关继续主动作为,对辖区内其他企业多开展合规经营方面的法律宣传,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肖萌 区政协委员、区公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企业要生存下去,必须要加强合规制度建设,解决发现的问题。开展企业合规监督考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项工作的深刻理解与探索实践,希望对企业刑事合规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进一步跟踪。”

下一步,坪山区检察院将对涉案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进行审查,协助并监督企业按照审定的合规计划整改落实,而后根据验收评估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以检察履职助力民营企业更好发展。

(来源:坪山检察)

编辑 汪新林 审核 刘春雨



(作者: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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