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这事上打出“跨境+异地”组合牌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7-05-25 18:57
摘要

市检察院未检办决定以此案为契机,探索建立异地帮教机制,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委托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期间的监督考察和观护帮教。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帮教和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深圳市检察院在本地建立和逐步完善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基础上,创新建立跨境帮教机制和跨省帮教机制,工作走在了广东省检察机关的前列。

与香港民间机构合作建立跨境帮教机制

为了帮助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2017年3月31日,深圳市检察院与香港善导会共同签署了《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服务合作备忘录》。

在签字仪式上,市检察院余新喜副检察长表示,当代司法理念要求我们更应该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当作孩子看待,多用教育、感化、挽救的手段帮他们回归社会。香港善导会吴宏增总干事称,这次合作不仅给香港涉罪年轻人一个机会,更开启了内地司法机构同香港民间机构的首次合作,为处理深港两地跨境犯罪人士的更生安排踏出了重要的一步。

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标志着深圳市检察院同香港善导会正式搭建起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体系,是深圳检察机关继2016年9月23日对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首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对跨境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创新机制的进一步落实。

落实创建异地帮教机制

深圳是个移民城市,涉罪未成年人中有80%是非深圳户籍人员。这就迫切需要建立异地(跨省)帮教机制,即让监护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家庭监护。今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对建立异地帮教协作机制有了明确的规定。如何落实异地协作机制,对深圳检察机关顺利开展未检工作十分重要。

2017年4月7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贩卖大麻叶0.5克,归案后认罪悔罪,符合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但是由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户籍所在地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父母不在深圳,缺乏必要的监管条件。市检察院未检办进一步了解到,近三年来南山区检察院受理的云南省大理州户籍的涉罪未成年人有4件6人,已判决3件4人,均获刑为拘役。市检察院未检办决定以此案为契机,探索建立异地帮教机制,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委托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期间的监督考察和观护帮教。

这一决定得到了省检察院未检办的大力支持。4月23日,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三级未检办的负责人前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检察院进行考察。双方就检察机关异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和观护帮教机制达成共识,并研究讨论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

考察期间,大理州永平县检察院、公安分局领导、辖区民警以及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被深圳检察官认真执着的未检情怀和踏实的工作态度所触动和感染,表示会尽其所能跟进,因地制宜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助,让他们真正地回归家庭、学校和家乡。

据悉,这也是广东省检察机关首次创新建立异地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和观护帮教机制的实践探索。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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