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离不开一支规模宏大的人才队伍。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民建广东省委会主委李心提交提案建议,支持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可率先探索实行技术移民政策。
支持深圳先行先试为大湾区探索经验
李心表示,从国家层面,深圳已经获得在技术移民上先行先试的政策支持。如《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珠三角九市借鉴港澳吸引国际高端人才的经验和做法,创造更具吸引力的引进人才环境,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在技术移民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外籍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国民待遇试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支持深圳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境外人才引进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允许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在深圳创办科技型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因此,支持深圳在技术移民上先行先试符合中央精神,有助于为大湾区其他城市探索实施技术移民提供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李心说。
建立技术移民职业清单和积分评估制度
李心建议,赋予深圳更大的境外人才管理权限:“建议给予深圳办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许可、永久长期居留手续便利。同时,建立技术移民职业清单和积分评估制度,为在深圳工作生活的外籍人才加入和恢复中国国籍提供便利。对持有香港免签入境权限的国际化人才,可为其签发相应期限的入境签证,为其来深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供便利。在香港工作的外国人才,可凭香港工作签证往返深圳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另一方面,李心认为,可在深圳设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国际化人才购买境外保险可不受外汇配额管理限制。对来深工作的国际化高端人才子女,可在深圳的各类中小学就读,各类中小学也可开设国际班接收在深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子女就读。
李心还建议,放宽深圳人才赴港澳开展交流时限:“建议授权深圳为符合条件的深圳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赴香港1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一签多行’),延长可在港逗留期限至14天。试行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科技人员按需办理往来港澳有效期3年的多次商务签注,企业商务签注备案不受纳税额限制。”
授权深圳自主确定博士点招生名额
“建议赋予深圳博士后流动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设立和撤销事权。”李心表示,可在深圳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独立招收博士后科研人员试点。同时,支持深圳与港澳科研机构开展合作,联合培养博士后人才,并可同等享受深圳博士后补贴政策。此外,可授权深圳自主确定博士点招生名额。
在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认定方面,李心提出,除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外,允许境外人才在深申请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建立国际认证与国内职称评价衔接机制,符合条件的外国工程师或具有国际职业资格的外籍人才,可依托在深圳的工作单位,直接申报职称认定,其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李心还建议,进一步放宽外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她认为,应允许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深圳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允许外商在深圳独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允许外资直接入股既有内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