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福田口岸裕亨路实施机动车3分钟即停即走,交警部门会通过高清电子警察自动抓拍超时车辆,予以500元的罚款。
据介绍,自福田口岸2008年8月开通以来,客流量从3万人次每天迅猛增长至14万人次每天。随着客流量的剧增,大量机动车驶入福田口岸裕亨路接送旅客过关。由于周边社会停车场紧缺,接送客车辆在裕亨路违法停车现象屡禁不止,引发裕亨路、国花路常态拥堵,早晚高峰、周末及节假日尤为严重。
为解决福田口岸裕亨路拥堵问题,交警部门通过设置即停即走区域、增派专门警力,加强福田口岸周边道路的执法力度和疏导频率,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无法解决裕亨路的拥堵难题。为此,交警部门借鉴深圳机场航站楼离港平台的管理经验,在福田口岸裕亨路部分路段实施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措施。
自11月1日零时起,裕亨路福田口岸联检大楼西侧至东侧路段实行3分钟即停即走管理,即机动车自裕亨路桂花路口至联检大楼东侧斑马线通过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全天24小时实行,含法定节假日。
值得注意的是,福田口岸裕亨路为交通繁忙路段,实行科技化智能交通管理措施,交警部门通过智能电子警察及车牌识别系统,对驶入、驶出以上路段的车辆实时监控,对通过时间超过3分钟的将进行自动抓拍,并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罚款500元。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相应条款合并处罚。
【交警提醒】
1、如有特殊需要(如老人、残疾人等)可与现场执勤交警联系,或向市交警局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755-84469111)联系寻求帮助。
2、前往福田口岸部分路段存在车道数量变化及交替情况,驾车时需留意沿途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车速,避免发生事故。同时,应服从现场执勤交警指挥。
3、由于福田口岸客流量巨大,福田口岸处于城市路网的末端,道路资源有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完备,交警部门建议前往福田口岸的市民应尽可能搭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避免造成或加重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时间也更好把握。
【法律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第十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在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收费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立即驶离。在机场、口岸、码头、车站等禁停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拖移车辆不得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