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街道:公检法司同进校园,点亮法治护航明灯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王昶锦 林曼彤 梁永康 文/图
2021-09-26 18:00
收录于专题:走进社区看光明
摘要

9月24日下午,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群团组与综合治理办司法组联合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光明区人民法院和新湖派出所在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新湖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月24日下午,新湖街道党建工作办群团组与综合治理办司法组联合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光明区人民法院和新湖派出所在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新湖街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学校200余名师生送上法治“营养大餐”,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水平。

活动现场,检察官以《校园欺凌危害及防控》为主题,从校园欺凌的定义、类型,如何防范及处理校园欺凌,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通过法治教育的方式引导学生在面对欺凌时依法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法官从青少年法律责任年龄和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等方面切入,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幽默风趣的语言进行剖析,就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大因素、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分析,分析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差别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恶劣后果。同时,公安民警就常见的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手段进行揭秘,指导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增强在座师生的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识骗能力,切实减少校园诈骗案件的发生。通过讲解,让学生明白违法与犯罪之间的联系,明白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在警示的同时,告诫同学们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引导学生要常学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很感谢新湖街道为学校师生送上这份特别的礼物,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了孩子们的心田,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目的,为学生们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创造了良好的开端。”学校安全主任如是说。

本次进校园宣讲活动是公检法司“携手”的成果,实现了普法工作与学校教育的有机融合,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让青少年群体认识毒品的危害、远离校园欺凌、重视心理健康。同时帮助学生们树立起“学法、知法、守法”的正确观念,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他们懂得了法治教育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犯罪,平安成长。接下来,新湖街道群团工作组将充分发挥职能,继续加强法治宣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以切实的行动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陈力源 王昶锦 林曼彤 梁永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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