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国税局原总经济师朱某青被起诉

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2017-05-10 21:35
摘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青利用先后担任原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坪山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原坪山新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科长以及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

记者今日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指定,近日,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朱某青(副处级)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朱某青利用先后担任原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坪山分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原坪山新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科长以及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见习编辑 黄子芸

(作者:读特记者 上官文复)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