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要放租1929套公租房,等你来认租啦!

龙岗区住房与建设局
2017-04-22 08:50
摘要

低收入家庭已提交过申请材料的,如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需在2017年5月18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有房有家有梦想

关于公租房的好消息又来啦!

记者从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

该局已启动2017年度第一批次

面向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

及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工作!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有6个项目,共1929套住房(其中20套作为维保周转用房),分别为宝龙街道的中信龙盛广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龙岗街道金地凯旋广场、坂田街道佳华领汇广场一期、布吉街道信义荔山御园及南湾街道公园里花园三期。

6个项目不仅有大开发商支持

不少项目还在地利位置

配套上具有优势!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龙岗区户籍低收入家庭及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2017年度第一批次)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2017年度第一批次面向龙岗区户籍历史遗留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及在册轮候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

本次认租时间为

2017年4月21日至5月18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信龙盛广场

位于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深汕路与爱南路交叉口东北角,基准租金标准为9.3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55套,位于宝龙街道龙新社区深汕路与爱南路交叉口东北角,户型均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1㎡),其中预留1套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8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9.3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3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中骏蓝湾翠岭花园

位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深汕公路与深汕高速交汇处,基准租金标准为9.9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403套,位于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深汕公路与深汕高速交汇处,其中单房(建筑面积约38㎡)124套,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3-55㎡)217套,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31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31套,其中预留4套单房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9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单身家庭可选单房,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及单房,三至四人家庭可选两房一厅及以下房源,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9.9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3.5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金地凯旋广场

位于龙岗街道鹏达路与龙城大道交叉口西南,基准租金标准为10.2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240套,位于龙岗街道鹏达路与龙城大道交叉口,户型均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3-63㎡),其中预留3套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9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0.2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3.8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佳华领汇广场一期

位于坂田街道吉华路与五和大道交界处西南,基准租金标准为15.9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160套,位于坂田街道吉华路与五和大道交界处西南,户型均为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8-63㎡),其中预留2套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9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5.9元/月·平方米 (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 3.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信义荔山御园

位于布吉街道罗岗社区罗岗路69号,基准租金标准15.6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723套,位于布吉街道罗岗社区罗岗路69号,其中小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46.07-49.93㎡)582套,大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0㎡)75套,两房一厅(建筑面积约56-57㎡)66套,其中预留6套小一房一厅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8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单身家庭可选小一房一厅,两人家庭可选一房一厅所有户型,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5.6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4.3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公园里花园三期

位于南湾街道丹平快速与布沙路(树布路)交汇处,基准租金标准15元/月·平方米。

1、基本情况。

本项目供应房源共348套,位于南湾街道丹平快速与布沙路(树布路)交汇处,其中单房(建筑面积约45㎡)116套,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44㎡)232套,其中预留4套单房作为维保周转用房。项目预计2017年9月交付使用。

2、配租标准。

所有家庭均可选此项目公布的所有房源。

3、相关费用。

(1)基准租金标准:15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物业服务费:3.8元/月·平方米。

(3)专项维修金:0.25元/月·平方米。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龙岗区户籍低收入家庭和在册轮候人。

低收入家庭:2007年、2009年申请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且正在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共36户(名单详见“阅读原文”附件1)。

在册轮候人:2017年4月20日前属于龙岗户籍的市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申请人。  

配租规则

(一)低收入家庭

配租选房顺序按2007年、2009年保障性住房终审排名次序确定。已选房家庭自起租当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二)在册轮候人

配租选房顺序按照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排位次序确定。排位次序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三)优先规则

1、低收入家庭优先于在册轮候人。

2、在册轮候人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殊家庭优先,同为特殊家庭的按轮候库排名依次选房。特殊家庭包括: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经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配租程序

(一)低收入家庭

1、提交申请材料。

低收入家庭申请认租的,且未在2016年度面向户籍家庭配租公租房认租期间(即2016年12月7日至12月26日)提交申请材料的,须按附件2第一部分要求提交纸质资料,并自行打印并填写附件2第二、三部分,将资料提交至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28室,电话:28589936,28589937),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受理回执》。

低收入家庭已提交过申请材料的,如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需在2017年5月18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变更。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5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2、确定名单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按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我局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建局子网站(http://www.zjj.lg.gov.cn/)陆续公示初审合格名单、终审合格名单,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

3、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在龙岗政府在线住建局子网站另行公布。

(二)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

1、网上认租。

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有意向申请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可以进入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网站(http://www.szzfbzs.cn/)首页,在导航栏的“公共租赁住房”一栏点击“轮候配租”,凭申请轮候时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家庭人口等配租信息,即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7年5月18日前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保障房办理业务大厅,咨询电话23913773)申请变更。户籍以2017年4月20日为确定时点。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9:00至2017年5月18日18:00。2017年5月1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咨询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330室。

咨询电话:28589937、28589936、28904480;系统操作咨询服务电话:83679045。

2、确定名单及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按照配租规则确定选房排位,我局将在龙岗政府在线住建局子网站陆续公示初审合格名单、终审合格名单,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

3、选房和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看房、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及时间安排在龙岗政府在线住建局子网站另行公布。

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6室。

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6。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编辑 姿霖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