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申请擅自修剪树木 福田福保街道一住宅小区被罚2000元
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2021-09-07 12:35

住宅小区的树,小区物管不能擅自修剪,违者将被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福田区福保街道一小区物管修剪小区公共绿地树木前,未向绿化主管部门申报,擅自将一棵长势良好的大树截冠,并对全小区大王椰等高大树木进行了大量修剪,被及时赶到的街道执法队制止,开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处以罚款2000元。

“这棵大树长得这么好,怎么就这样被砍了呢?”8月24日上午,福田区福保街道恒冠豪园小区的业主们发现,小区3栋前的一棵大树被小区物管叫来的清理公司狠心截冠了,原本将近6层高的大树一下子“矮”了一半。此前,物管并没有在小区公告栏内看到要大规模修剪树木的公告信息等。

业主们拍摄的树木修剪现场照片和视频迅速在业主群里流传开来。不少业主留言表示,恒冠豪园小区的大树多且都生长良好,曾经历了十四级台风“山竹”都安然无恙,如今这样被狠狠截冠实在可惜。有园林景观工程师也留言表示,这棵树长得挺好的,和建筑也没有冲突,怎么就被截冠了啊?对此,小区物管则仅简单回复,是例行修剪。有业主拨打了12319数字城管热线电话举报,很快被受理。

接到举报不久后,福保街道执法队赶到了恒冠豪园小区,责令小区物管立即停止修剪树木,并对修剪现场进行了拍照、询问调查等。经福保街道执法队现场核实,恒冠豪园物业管理单位并未取得证明开工,为未经申请擅自修剪树木,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及《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恒冠豪园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取得批准后方能施工。同时,福保街道执法队开具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恒冠豪园物业管理单位到园林科补办手续,后续加强巡查。

《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树木生长影响市政管线、交通安全以及居民采光、通风或者居住安全的,绿化养护责任人应当及时修剪。修剪树木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绿化养护责任人、电力部门及其他市政设施维护单位需要在公共绿地修剪树木的,应当告知绿化主管部门。禁止非绿化养护责任人擅自修剪树木”。该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擅自修剪树木的,由绿化主管部门按照每株二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致使树木死亡的,按照每株三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福田区城管局园林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小区物业为了省事省费用,经常会对小区的树木进行过度修剪,从而导致居民投诉时有发生。去年,福田区城管局给福田各街道发函下发有关“福田区住宅小区树木修剪技术指引”,街道也对小区物业管理处就该指引做了宣讲。“福田区住宅小区树木修剪技术指引”明确了:请各街道办将树木修剪申请材料事后备案转变为事前备案,在树木修剪前及时将申请材料报至福田城管局,具体包括申请函、树木修剪方案、居民意见征集表等;福田城管局将对各街道办报来的树木修剪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将邀请园林专家结合现场实际对修剪方案进行专业评审,评审通过的方可开展树木修剪工作;树木修剪方案未经备案或者评审未通过的,请各街道办监督住宅小区不准实施树木修剪工作,违反者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该负责人表示,住宅小区、工业区树木修剪先申报,有专家会去现场指导,这样小区的树木修剪也会更规范些。该措施实施一年多以来效果不错。

实习编辑 李依林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赵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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