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坪山卫监所开展游泳场所卫生培训及监督检查工作
晶报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黄利梅
2021-09-07 13:55

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提高游泳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促使游泳场所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坪山区卫生监督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于2021年上半年举办了坪山区游泳场所卫生知识培训班,并于5-8月对辖区27家开放的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培训班由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黄锦生进行授课,辖区内27家持证的游泳场所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共46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主要讲解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影响和进一步的工作要求;游泳场所存在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原因分析;2019年11月1日实施新的国家标准后作了哪些新的要求等,并强调各场所责任人应在制度、责任、手段等方面落实好各项卫生工作。授课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游泳场所接下来更好地开展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5-8月,坪山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的27游泳场所卫生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员主要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档案、从业人员的卫生、场所卫生检测、卫生信息公示、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运转、浸脚消毒池卫生、公共用品卫生、疫情防控“四强化一提倡”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5月中下旬,坪山卫监所已联合区文体局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了开放前的现场指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意见。通过事先对游泳场所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指导检查等有效措施,监督员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发现,坪山游泳场所总体情况较好,各单位能按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泳池水质检测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卫生要求。同时,监督员在检查时也发现,有一家单位存在有1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的情况。监督员即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

下一步,坪山区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对辖区游泳场所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游泳场所卫生、安全,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晶报记者 熊奇侠 通讯员 黄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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