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保障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评论员 邓辉林
2017-03-13 08:41

12日上午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出现了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互联网金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内幕交易等一串经济热词,从中可见,法治为改革发展铺设轨道、提供保障。

法治,既因惩凶除恶而彰显威严,又因保护权益而散发温情。其威严与温情,于改革发展都不可或缺。

法治可为改革发展撑腰。一些地方出台的改革容错机制,实质是以法治为改革者撑腰打气。改革于法有据,不踩法律红线,改革过程中没有牟取私利等违法行为,则改革不利亦可免责,以此规定激励改革者放手干、大胆闯。

法治可为改革发展清障。当改革触动利益时,就容易引发反对、阻挠、破坏,出现个别地方对落后产能和污染企业“护犊子”等现象,造成改革“中梗阻”。法治出场,处置利益纠葛,可以深化改革共识,令阻碍改革者让路。

法治可为改革发展营造沃土。惩治腐败、规范税收、约束权力“闲不住的手”,可以营造良好的政商关系、税负环境、发展条件,让法治成为改革发展的倍增器,推动改革发展释放最大红利。法治昌明之地,即为改革发展沃土。

法治可为改革发展巩固成果。有法治保护,改革成果才不会被蚕食或鲸吞。呼之欲出的民法总则,保护产权、保护契约权利、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权责定分止争,以法律形式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无论是改革发展的物质成果还是制度成果,在法治的维护之下,才能巩固下来并为未来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发展没有完成时,与之相应,法治需要不断完善。为此,肩负着人民重托的代表委员,在审议法律草案、调研法律实施、提出立法建议等方面应当反映人民呼声,推动民情体现于法律、民意上升为法律。

编辑 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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